香港《大公文匯報》動用全版版面,針對中華民國內政部長劉世芳的「外甥」進行政治獵巫,標題赫然寫著:「只許親屬賺紅錢,不許民眾搞交流,台獨份子劉世芳大搞雙標!」看著那紅底黑字大做文章的版面,字裡行間透出的不是一個泱泱大國的威嚴,而是一股令人作嘔的「雞腸鳥肚」窮酸氣。

這場鬧劇,表面上是針對劉世芳的「雙標」指控,實際上卻是一場赤裸裸的「組織社會化」認知災難。中共長期生活在黨國體制下,習慣了將社會成員視為黨國意志的延伸,他們無法理解,也拒絕理解什麼叫「現代公民社會」。當中國以狹隘的權力邏輯試圖解構台灣官員的親屬關係時,正好精準地暴露了中國投資環境的腐敗與中共文明邏輯的全面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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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社會化的斷層:他們不懂,這就是民主的成本

要看懂為什麼中共對劉世芳外甥的攻擊是如此「低級」,我們必須先進入「組織社會化」的視角。在現代民主社會中,一個人的政治立場與社會角色,是透過獨立的組織社會化過程形成的。

劉世芳部長的社會化背景,是在台灣的民主選舉制度、國會辯論、文官體制以及自由媒體的監管下鍛造的。她的職責是服務公眾、捍衛國家利益。而她的外甥,無論他是在哪裡經商,其社會化背景是在競爭殘酷、政治敏感、人際關係至上的中國商業環境中形成,這兩者是在完全不同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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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的文明國家,即便是在同一個家庭,兄弟姐妹甚至父子之間有截然不同的政治立場,完全是稀鬆平常之事。這是個人自主權的體現,也是民主社會充滿活力的基礎。但在中共的眼裡,這顯然超出了他們的理解範疇。他們認為世界是由一個個緊密的權力連結組成的,家長必須領導子女,權勢者必須領導親屬。如果劉世芳不能「管好」她的外甥,讓外甥在中國賺人民幣的同時保持政治正確,那這就是「雙標」。

這種強迫症的「組織社會化」連結,除了證明中共無法理解什麼叫「現代個體」,更凸顯了他們在處理兩岸關係時,那種近乎封建的「誅九族」思維。他們試圖用一套早已過時的封建規則,去套用在一個追求個人價值與專業分工的自由民主社會上,這種邏輯上的斷層,正是這場獵巫行動荒謬的核心。

中共宣告的新規則:誰是下一個「台獨金主」?

這場鬧劇最可笑的邏輯在於,中國正在宣告一套全新的、令人膽寒的「台獨金主」定義。按照《大公報》的邏輯,只要你家祖宗十八代有人支持過綠營,你這輩子即便去中國賣雞排、做貿易,只要有錢賺,都可能被定義為「台獨金主」的延伸。

這不僅是法律戰,這根本就是政治「假車禍」。中共在宣告:只要我不爽,你的家譜就是我的通緝令,監察院的政治獻金紀錄,就是他的限韓令。這不是法治,這是在宣示「朕即國家」的霸權。更諷刺的是,這場關於政治獻金的指控,完全禁不起法律檢驗。劉世芳的外甥捐款給劉世芳,如果違反政治獻金法,台灣有監察院管轄;如果沒有違反,那是合法的公民權利。賺人民幣一點問題都沒有,有問題的是「跪著賺」甚至「出賣台灣賺」的那些人。

中共一邊喊著要吸引外資、台商回流,一邊又拿政治濾鏡去審查每一個銅板。這剛好證明了:中國的投資環境早已爛到骨子裡。這種氣急敗壞地查人家祖宗八代?這種「北風式」的威壓,只會把那些依然對中國抱有幻想的台商與外資,最後一絲信心徹底吹散。

拒絕「長臂管轄」 這是典型的「跨國鎮壓」

我們必須釐清一個關鍵的語彙問題。長期以來,中共喜歡用「長臂管轄」來形容他們對他國公民或親屬的干預。國人在談論此事時,需徹底拋棄中共那套充滿侵略性又自帶合理化的術語。

什麼是長臂管轄?那是美國等大國基於國內法對境外違反國際規範者進行制裁的合法程序。但中共對台灣的所作所為,根本不是什麼管轄,這是徹頭徹尾的「跨國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TNR)」。

這是一個國際社會日益關注的嚴重議題,去年沈伯洋案遭受國際關注,國際自由聯盟(Liberal International)通過「譴責中國跨國鎮壓」緊急決議。中共正試圖將其威權黑手伸出國境,對他國公民及其親屬進行政治霸凌。透過理論與國際實務,中共對台的手段完全符合TNR的定義:透過恐嚇、威脅、抹黑,迫使居住在台灣或他國的人民,必須接受北京的政治審查。他們試圖透過指控外甥的政治獻金,來達成對台灣內政官員的間接控制。這不是內政,這是赤裸裸的國際侵略。

不是只有劉世芳,使用「跨國鎮壓」來定性這種惡行。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情況下,任何來自北京的政治侵擾,都應被視為對中華民國主權的侵犯,這不是什麼跨境糾紛,這是一場跨國界的政治屠殺。

平心而論,中共以為只要動用黨媒,把「三等親」的名字印在報紙上,就能讓台灣的政治人物屈服,讓台灣民眾心生寒意。但他們忘了,北風吹得越狠,旅人只會把代表民主價值的衣服裹得越緊。這種操作,除了讓台灣內部的藍白陣營撿點剩菜殘羹來進行政治抹黑之外,在國際社會看來,簡直就是一場文明世界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