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11日)在臉書爆料,茲發表針對華映科技相關事證,並在臉書整理相關背景資料。對此,大同公司發出聲明,錯誤不實,黃國昌個人臆測做為攻擊本公司之不實材料,今日如此舉措顯已不具獨立客觀立場。

對於黃國昌所敘述事證,大同公司回應如下:

“有關黃國昌於今日臉書所述,中華映管公司已分別於108年3月15及25日發布重訊說明,其中有關98年華映收購閩閩東公司(現更名為華映科技集團)股權效益 ,(1)股東權益方面: 共增加約 NTD 250億;(2)現金流量方面: 共增加約 NTD 267億;(3)償還臺灣各銀行借款約NTD 759億元(95年~107年),其中98年 ~107年華映在虧損狀態下,仍努力以負責任的態度償還台灣各銀行借款共約NTD 313億元。

也因上述之股權收購效益,在華映虧損下,還有能力償還台灣銀行借款,而部分償債資金來自以持有之華映科技集團之股票質押借款,但於107年因大陸股災致使華映科技集團股價下滑,以華映科技集團股票質借之金融機構要求華映補倉,致使華映之資金用於補倉而不足償付對華映科技集團之貨款,致使華映科技集團要求華映立即償還所有貨款,華映因無力償還而於107年底申請重整。

對於錯誤且不實之媒體報導,華映公司過去亦已正式予以澄清,本公司就其臉書內容所述也曾分別於先前重訊中說明。

黃國昌先生之發言應參考華映公司已公告之重訊說明,而非僅片面以市場派或媒體不經查證之錯誤報導及個人臆測做為攻擊本公司之不實材料,黃國昌先生今日如此舉措,顯已不具獨立客觀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