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北京市抗疫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潘緒宏介紹,三月十三日,北京市報告一例從美國輸入的確診病例黎某(女,三十七歲),長期定居美國麻塞諸塞州。

三月十四日、十五日,市疾控中心和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通報,黎某在美期間已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並多次在當地就診。在美國登機時,曾服用退燒藥。登機後,未如實向乘務人員提供個人健康狀況,及丈夫、兒子等同行人員情況,給同機人員造成傳染風險。

接到相關線索後,北京警方迅速開展調查取證。經初步工作,順義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對黎某立案偵查。目前,黎某正在定點醫院接受治療,其丈夫、兒子接受隔離觀察。其治愈後,必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這是北京警方多年來做的唯一一件正確的事情。

根據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龐星火表示,確診病例為黎姓女性,戶籍設於重慶,但常年居住在美國麻州,她於三月一日出現發熱等不適。《環球時報》報導指出,該黎姓女性身邊有聊天記錄流出,紀錄表示該黎姓女性在美國已被確診,但她不滿意美國的醫療手段,違反隔離要求,從美國東海岸飛到西海岸,再從洛杉磯飛回中國。

為了逃回中國,她說了多少謊?

此前,黎女士聲稱,她回國的理由是在美國無法做核酸檢測,申請三次核酸檢測都遭到拒絕。本著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態度,才不得已返回祖國,尋求祖國的幫助。

聽上去頗為感人,好像是浪子回頭金不換,祖國可以用這個例子嘲笑美帝的無能和表彰海外華人的忠黨愛國。但美國衛生部門的回應卻狠狠打了黎某的臉。

三月二十日,麻薩諸塞州貝爾蒙衛生部門回應說:三月初有一人稱出現流感症狀,要求進行新冠病毒檢測,綜合多方線索,有理由認為此人是黎女士。當地派救護車去接她,她突然變卦,要求救護車離開,稱自己去醫院做病毒檢測,她在波士頓醫院檢測後自行離開。檢測結果是陽性,衛生部門立即聯繫她,告知她已確診。此後,黎女士即處於失聯狀態,其供職的公司亦無法聯繫上她,衛生部門只好將居家隔離通知貼在其門上。直到近日,衛生部門才得知,黎某在確診後違反禁令,逃回中國並捏造其不獲檢測的謊言——為了替回國尋找理由,並逃避其違法的責任,黎某公開抹黑美國衛生部門「不作為」。

有熟悉美國航班交通的人士表示,距離黎某所在的波士頓不遠的紐約,就有飛往北京的直航,但她選擇了先從美國東海岸來到西海岸,再從洛杉磯飛回國內,顯然是為了逃避有關部門的追查。該人士表示,考慮到美國很低的口罩佩戴率,可以預想到這一路可能有不少人被其傳染。

根據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官方描述,黎某一路上謊話連篇、讓整個航班處於重大危險之中:首先,黎某對乘務員謊稱目前健康無礙,沒吃過藥,但一週前有發燒史,現在身體略感乏力。她以此種說法降低自己的危險性,同時又獲得更換座位的特權。

其次,黎某上飛機後謊稱自己沒有同行者。其實,她丈夫和孩子坐在五十四排K和L座,而她自己坐在四十排B座,與同行者不坐一起的事實,如果讓乘務員知道,肯定會引起懷疑。毫無疑問,她擔心把病毒傳染給丈夫和孩子,卻不怕傳染給無辜的陌生人。她愛丈夫和孩子,是人之常情;但不惜傳染陌生人,則是心如蛇蝎,她有記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訓嗎?

第三,飛機落地前兩小時,黎某主動向乘務員坦白,她在登機前吃了退燒藥,丈夫和孩子與她同在機上,任職公司有確診者。此時,飛機尚未進入中國領空,她認為這時坦白是最佳時機:等進入中國領空再坦白,就違反中國法律了,而之前撒謊都不在中國領土、領空上發生,任何人都拿她沒辦法。而且,這時飛機已快到中國,遠離美國,不至於被送回去。其心思之縝密、拿捏之巧妙、知識之豐富、利己主義之登峰造極,實在是一個機關算盡的、「過於聰明的中國人」。

《環球時報》記者採訪到一位與之同機的旅客。該旅客與黎某一開始的座位僅僅相隔數排,他表示,在飛機於北京落地後,空乘廣播說要有防疫人員上機檢查,大家等了一小時左右,就看到黎某一家先被帶下飛機。之後,其他乘客才陸續下機。這名乘客憤怒地表示,雖然客機上大家的保護措施都比較到位,不少人都戴了護目鏡和口罩,但黎某的做法「極度自私、不可原諒,希望她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一路要禍禍多少人啊」,同機乘客的一份聊天記錄中,有人這樣說道。

看那,這個持綠卡的「成功人士」!

據悉,黎女士在美國知名科技公司渤健(Biogen)擔任副總監,年薪至少在二十萬美金,也一定享受公司優良的醫療保險及其他福利,但若在美國治療,還是會有自己負擔的一部分醫療費用。因此,在此緊急時刻,她選擇回國治療,最大的原因不是愛國,而是她聽說中國為海外歸國的提供免費治療,真是胸有成竹、精打細算、不讓自己吃一點虧。

黎女士擁有美國綠卡,但她沒有加入美國籍。按美國移民法的有關規定,持綠卡滿五年就可申請入籍,她已在美國安居樂業、購置房產、養育孩子,或許早已符合申請入籍的條件。可以入籍而不入籍,這代表她熱愛祖國嗎?

當然不是,這種「人精」只愛自己,最多包括孩子和丈夫,她既不愛中國,也不愛美國。很多像黎女士這樣華人,只持有綠卡而不入籍美國,當然有其特殊的考慮。

第一,在美國,持綠卡(永久居留身份)可以享有大部分美國公民的待遇,除了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其他待遇都差不多。一般華人對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不感興趣,他們是美國秩序的「搭順風車者」,不願意為維護列車的正常行駛出力——比如,他們的孩子可以不必登記兵役。所以,綠卡對他們來說已足夠。

第二,他們在美國生活的同時,依然保留中國國籍、護照和戶籍,享受某些中國公民的待遇(儘管這些國民待遇並不優厚,比如可以開辦銀行賬戶等)。比如,這次疫情爆發後,他們可持中國護照回國,享受傳說中的「免費醫療」(其實根本沒有)。更重要的是,他們在中國擁有房產及其他利益,這些收益他們不必向美國國稅局做出申報。

第三,他們時常在中美之間任意轉換兩種身份,看哪種情況下哪種身份對自己有利就用:面對中國時,他們用海外華人的身份狐假虎威,顯示高人一等;面對美國時,又可用少數族裔的身份要求特殊照顧。他們精心研究中美兩國的法律,鑽法律的漏洞讓個人利益最大化。

可以想像,在回中國的飛機上,黎女士一直在為其「成功人生」沾沾自喜、洋洋自得,睡著也會笑醒。像黎女士這樣戴著「成功人士」神光圈的海外華人,近年來如過江之鯽。他們住豪宅,開豪車,收入遠在普通美國人之上。然而,儘管他們掌握某一項專業技術,在公司擔任高級職務,收入豐厚,外表光鮮,自己打高爾夫球,孩子會彈鋼琴,但離文明人的生活非常遙遠。

二十多年前,我在剛上北大時,突然發現身邊有不少每天都低頭背「新東方」的「紅寶書」、準備托福考試、一心出國留學的同學。他們既對中國的民主自由事業毫無興趣,也對美國的憲政共和一無所知,他們的「美國夢」就是「發大財」。發大財沒有什麼錯,但後來當我也移居美國之後,卻發現那些先我數年移居美國的同學,很多人都在微信上整天對美國吹毛求疵乃至破口大罵,同時又對中國讚不絕口、「愛」入骨髓,已然由愛國者升級為「愛國賊」了。他們每天都過著人格分裂的生活,竭力向國內親友展示在西方無限風光的一面,同時又以罵西方顯示自己還是中國人。

然而,沒有永遠免費的順風車,也沒有只消費而不盡責的秩序。你不要以為世界上只有你最聰明,別人都是傻瓜;很多時候,你才是傻瓜,那些被你嘲笑的人都比你更聰明。這一次,黎女士終於玩砸了:當美國衛生部作出公開回應後,她任職的渤健(Biogen)公司立即發出聲明,稱其行為與公司價值觀不符,對其做出解僱處理。黎女士不僅丟了在美國的高薪工作,還將在中國面臨牢獄之災——因為她持中國護照,是中國公民,中國政府可以處置她。這個時候,她大概又後悔沒有加入美國籍了,否則美國政府會出面來保護她。當她承擔完在中國的法律責任之後,她還能持綠卡回到美國嗎?美國政府會對她做出取消綠卡的處罰嗎?美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我相信美國政府的下一步動作一定是依法行事。如果她被取消綠卡的資格,禁止再次入境美國,她的從小在美國長大、受教育的孩子將是這一變故的最大犧牲品。

希望說謊的中國人永遠不要再來美國

中國人為何喜歡說謊?或者換一個提問方式,說謊為何成為中國人的本能?中國人在很多根本不需要說謊的時刻或場合,仍條件反射般地說謊,甚至以說謊為樂,樂在其中,是什麼原因呢?

首先是中國的社會環境太過惡劣,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人相食」的社會,說謊是中國社會的一種必要的生存術。經過中國共產黨七十年的獨裁暴政,尤其是文革浩劫,「說謊有理」比「革命有理」更深入人心。人們普遍不以說謊為恥,反以說謊為榮。比如,鄧小平向垂死的毛澤東寫信宣誓效忠「永不翻案」,但等毛一死,立即發動政變抓捕毛的老婆江青。在中國,人人都稱讚鄧小平撒謊的本領高,三起三落,何其厲害!人人都仿效鄧小平的人格模式。反之,在這樣的社會,說真話的人被當做傻瓜,大都不得好死,從林昭到劉曉波再到李文亮,誰願意效法慘死的他們呢?

其次,中國的劣質教育造成「謊言大國」的民風民情。中國人從小讀的經典,不是四書五經,更不是《大憲章》和《聯邦黨人文集》,而是權謀術、厚黑學、孫子兵法、增廣賢文,中國的孩童從小被教導說,「逢人且說三分話,不可全拋一片心」、「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所謂厚黑學,就是臉皮厚、心腸黑,說謊說到讓測謊儀測不出的至高水平。習近平和外交部的發言人,個個都有這樣的本領,擁有這種本領的人才有可能在「優敗劣勝」的體制內飛黃騰達。說謊術是中國官場學的關鍵部分,此次武漢肺炎疫情氾濫全球,不正是中國上上下下說謊所引發的嗎?

再次,就海外華人群體而言,很多人都是過五關斬六將,歷經千辛萬苦才逃離中國的。他們擁有足夠高的智商,大多數人都吃苦耐勞(近十多年的富二代、官二代除外),生存能力比在中國得過且過的同儕更強。此種生存能力,也包括說謊的能力,從製作或購買假學歷、假成績單、假推薦信開始,他們漫長的移民之路就被謊言充斥和包裹。他們沒有意識到,西方是一個誠信和信用社會,說謊的能力在西方不是長處,而是負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一時說謊可以獲利,長久說謊則不可能不被繩之以法,正如林肯所說,「你可以同一時期內欺騙所有人,也可以永遠欺騙某一些人,但你無法永遠欺騙所有人」。黎女士這一次的下場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說謊跟民族性和制度背景有關。美國心理學家保羅·埃克曼(Paul Ekman)在《說謊:揭穿商業、政治與婚姻中的騙局》一書中指出:「一個人能夠選擇不說謊卻說謊,才算是說謊者。說謊就是明知故犯地誤導別人,想讓別人接受錯誤的信息。」他為謊言或欺騙所下的定義是:說謊是一個人存心誤導別人的有意行為,事先未透露其目的,並且對方也沒有明確要求被誤導,這是一種戈爾曼所謂的「赤裸裸的謊言」,「講述者明知自己是在說謊,而且還故意為之」。

保羅·埃克曼進而指出,說謊的主要方式有兩種:隱瞞真相與捏造事實。所謂隱瞞,說謊者只是保留某些事實不說,而未說出如何不實之事;捏造則更進一步,說謊者不僅保留真實的一面,而且無中生有。欺騙者想要得逞,通常必須結合隱瞞與捏造。在黎女士這個案例中,她顯然是隱瞞真相與捏造事實並用,其高智商與低人品形成巨大落差,她想保命、想省錢,是出於人趨利避害的本能,但她卻不惜將他人乃至整個美國當做墊背者。

說謊是說謊者的一種「理性」的選擇。保羅·埃克曼認為,一般人說謊都是基於自利,而且常是以犧牲欺騙對象為代價。為了自利而破壞規則或違背期待,這就是我們所謂的欺騙。為了達到欺騙的目的,有時候要說謊;為了掩飾既有的欺騙,就更需要說謊。黎女士的說謊,機關算盡太聰明,她既誤判了中國的情勢,也誤判的美國的情勢,她以為兩邊通吃,結果卻兩邊不是人。害人國盛產害人蟲,害人終害己;謊話國盛產謊話精,作繭終自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