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面臨解散清算,決定仍不轉型為政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27日)在立法院表示,將發出公文讓婦聯會走入歷史。不過,婦聯會仍在發起連署,並痛批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內政部聯手追殺,罔顧婦聯會公益作為等事實。對此,立委林俊憲認為,婦聯會有被害妄想症,根本只是害怕強收軍捐的帳務攤在陽光下。

婦聯會在連署信中強調,婦聯會經費大多來自海內外捐款,不應被黨產會沒收充公,婦聯會財產應用之於社會,除繼續自行辦理公益事項,也應成為其他社福團體的資源平台,幫助台灣高關懷、高風險及特殊需要的百姓。

連署信中批評,過去四年婦聯會持續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內政部聯手追殺。黨產會罔顧事實,逕行認定婦聯會99.3%(約388億元)財產為不當取得,予以沒收;內政部依政黨法,強迫從事公益服務社會的婦聯會轉型為政黨。

對此,林俊憲早前於臉書提到,2017年政黨法通過後,原本劃歸在人民團體法中的政治團體必須轉型成為政黨,內政部給的2年4個月寬限期在前天正式到期。沒想到婦聯會居然推托說是「政治追殺」,拒絕轉型。但真的是如此嗎?三點事實來讓大家評評理:

(一)政黨法的訂立,是為了讓政黨政治的運作更健全,接受更嚴格的檢視,對全國所有政治團體都適用,根本不是為了針對婦聯會。以為政府針對自己,根本是被害妄想症。

(二)內政部給了2年4個月的寬限期,並非要所有團體在一夕之間轉型為政黨,也沒有要求這些團體解散。這麼長的時間什麼都不做,期限到了才說被政治追殺,擺明是要把法律問題變成政治問題。

(三)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點,為何婦聯會需要轉型為政黨?因為早在1990年時,他們自己就以「政治團體」向內政部登記啊!婦聯會30年前就認定自己是政治團體,如今才有轉型的必要,難道是30年前的婦聯會在追殺今天的婦聯會嗎?

林俊憲認為,其實政治團體轉型為政黨,對組織的運作不會有什麼影響,那婦聯會究竟在害怕什麼?有別於一般人民團體,在政黨法裡,對於人事與財務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看來婦聯會真正害怕的,不是政黨之名,而是過去70年來見不得人的帳務攤在陽光下。

林俊憲說,無論婦聯會喜不喜歡,他們不接受轉型就只能解散,因爲現在已經不是那個假藉政府強收軍捐、威權凌駕法律之上的年代了!

婦聯會主委雷倩日前與柯文哲對談轉型正義   圖:擷取自臉書

林俊憲說婦聯會有被害妄想症   圖:擷取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