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個講人權與人道的民主文明國家,在大陸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為了防止疫情在台擴散以保護國人的健康與生命安全而做出必要性的政策與限制,是政府該有的責任與義務,雖然未必周延妥當,也可能產生掛一漏萬的情形,但在「防疫如同作戰」、「防疫優先」、「自救才能救人」的考量基礎下,基本上仍應予以肯定與⽀持。在這個決策過程當中,當然會面對「兩難決策」的政治困境與選擇,如何在兼顧防疫與人道需求下來作成評估、判斷與決定?如何在「國家利益」與「個人權益」上取得拿捏的平衡點?原本就是相當棘手且富有爭議的問題!滯留武漢台商的回台專機與陸配子女回台的政策選擇爭議問題,也因此成為政治爭議的新聞話題,剪不斷,理還亂,但政府還是必須做出選擇並加以面對處理。

武漢台商第一架專機回台,是兩岸當局在中斷協商後透過緊急的「既有溝通管道」做有限度的處理模式,原本是顧及「國人健康與生命優先」的特殊作法,應該可以持續處理完成大約剩下900多位武漢台商與台灣民眾的返台,殊料,卻因為某些急於邀功的人的錯誤操作而導致後續溝通陷入僵局,讓第二架返台專機遙遙無期陷入停擺階段,在武漢滯留的台商與台灣民眾只能繼續枯候等待可能的救援機會。

正因為兩岸主政當局的互信基礎相當地薄弱,再加上行政院長蘇貞昌所提出的武漢包機四原則難獲大陸方面加以認同,以及台灣這個時候又因推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的爭議被大陸國台辦扣上「以疫謀獨」的大帽子情況下,此時還滯留在武漢的台灣民眾就宛如「政治人球」一樣,陷入更難處理的困境當中。因此,兩岸主政當局如何將心比心,以「去政治化」、「人道優先」的原則來面對解決後續的武漢台人專機回台的棘手事務,讓他們可以獲得「人道救援」的照顧機會,應該是兩岸政府必須加以積極努力克服的政治難題!

或許,原本陸委會宣布的「陸配子女有條件入台」人道措施,是為了緩和兩岸關係敵意螺旋不斷升高的政治對抗局面,甚⾄可能是適時用展現善意的方式來間接促成後續武漢台人專機回台的「突破口」,卻因為可能造成「防疫缺口」的防疫優先考量而被台灣的防疫指揮官陳時中部長宣布撤回此政策,讓以人道為考量基礎的陸委會善意政策無疾而終!兩岸關係發展又因此蒙上更難解套的政治傷害,武漢台人專機回台的機會可能更加地渺茫!

陳時中指揮官撤回陸委會所宣布的陸配子女有條件入台規定,主要是考量防疫以國人優先為前提,陸配的孩子出生時可以選擇國籍,如果當初沒有選擇台灣,現在應該要自己做些安排及承擔。這樣的說法及考量其實是有問題的,那些未成年的陸配子女在出生時的國籍選擇,應該都是其父母替他們決定的,如何自己做出安排及承擔呢?如果要想當然耳把父母的子女國籍選擇決定責任怪在其孩子身上,則對於這些未成年孩子又何其無辜呢?站在家庭圓滿的未成年子女照顧人道角度,陸委會陳明通主委「小明的故事」說法應該是比較合乎情理的立場,「國人優先」的原則未必不能在「損害最小」的比例原則上做例外的處理,除非這為數大概只有約1千多位的未成年陸配子女真的會造成「防疫漏洞」或台灣醫療能力難以負荷的嚴重情況。

陳時中指揮官還解釋,目前台灣居家檢疫能量一天是5千人,檢疫14天等於每天7萬人起跳,這還未包括未來增加的人數,檢疫量能由最初一天380人、520人,到現在是1010人,但送驗必須二次採檢陰性,醫療量能負壓隔離病床是1100床,目前醫療大約用掉4成,必須保留未來增加的需求。這個說法其實是比較有說服力的,涉及醫療專業與客觀事實情況,但如果這樣的說法真的成立,那麼對於有相當高度需要醫療負荷能力照顧的後續武漢900多位台人專機回台問題,政府真的有能力面對嗎?還是只能且戰且走,用時間換取空間呢?

當然,就如同蔡英文總統在臉書所言,「站在防疫⼯作不能有所閃失,全體國人健康安全必須被充分確保的立場,我請指揮中心同仁就防疫專業的考量,對昨天(陸委會)提出的方案再做檢討。指揮中心評估後認為,考慮當前中國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正處於關鍵的高峰期,為了降低來自疫區的人員流動風險,這項方案已經撤回。非常時期,防堵疫情是我們最優先的考量,請大家放心。」顯然,陸委會當初作出決策時,是否曾與防疫指揮中心討論、評估?否則怎麼會發生「開放陸配子女來台」的政策,在24小時內經歷4次修改,一變再變呢?這是整件事情的關鍵轉折所在,防疫雖然最為優先,但不應該用「當初國籍沒選台灣,現在應該自己承擔」的理由來禍及這些無辜的陸配未成年子女!還有陸委會在當初決策時有沒有考慮到武漢台商回台是集中隔離,那麼為什麼陸配未成年子女有條件回台卻是「居家隔離」的政策差異所在?是因為這些未成年孩子缺乏可以照護的人手及設備,還是因為不是從武漢主要疫區而來,應與回台的其他省市台商或陸配做相同處理便可呢?其是否可能造成防疫漏洞的可能性有沒有審慎評估過呢?這些種種問題,陸委會及防疫指揮中心還是應該對外說清楚才對。

總之,陸委會的決策處理過程是有其政府統合運作問題的可能瑕疵,但其「人道思維」的救援政策也未必有錯;「防疫最優先」原則是該列為最優先考量的政策決定基準,但未必不能有同時兼顧人道價值的政策配套作法來加以補救,例如,在撤回政策之後或同時間對外宣告,在未來某個時間之前,如果大陸疫情能夠有效控制或明顯減緩,而台灣的疫情擴散及醫療負荷能力都能夠有效處理時,政府會「優先考慮」陸配子女有條件「返台」的可能政策,讓符合一定條件的陸配子女「回家」與父母團圓,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在朝令夕改之後,該有的周延政策彌補之計,否則恐怕就會讓人難以理解與信服了。

(本文獲美麗島電子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