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捲入「三中案」,被指控賤賣黨產、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院今(12)日再開庭。檢方指出,馬英九刻意指示時任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把中廣賣給趙少康,而不賣給前省議會議長高育仁;馬方律師則答辯,當時是為了加強趙的購買意願,並非指示。

北檢今早就中廣公司股權交易部分開庭,馬英九出庭時全程戴上口罩,表現相當低調,面對問題時,無任何發言,一律交由律師答覆。

法官提問,是否知情高育仁及趙少康兩人想買中廣?過程中是否有裁示要賣給誰?馬方律師回應,不記得買家是誰,印象中也沒有指示要賣給誰,一直到2006年11月6日張哲琛上簽呈才知道。

檢方根據相關錄音檔指出,張哲琛早知道高育仁、趙少康有意買下中廣;2006年3月7日,汪海清與趙少康面談交易時,汪告訴趙「主席樂觀其成」,檢方認為是時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指示將中廣賣給趙少康、不賣給高育仁。

檢方進一步質疑,趙少康出57億元,但是當中有47億是中投公司後續向趙買回中廣公司非廣播部門的資產價金低債,換取流動性較低的不動產,其中甚至有部分屬於爭議資產。趙無力承購57億元的中廣股權,馬卻裁示賣給趙,讓中投及光華蒙受損失。

馬方律師反駁,馬稱「樂觀其成」為的是加強趙少康的購買意願,而非「指示」汪、張將中廣賣給趙,兩者意義不同;另外,按照當年的廣電法及國民黨章,高育仁依法不得投資廣電事業。

前總統馬英九到台北地院為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出庭。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