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間,知名導演鈕承澤在拍攝電影《跑馬》過程中,性侵1名女性工作人員,被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外傳鈕承澤日前開庭時,表示願以60萬元與女助理和解,但對方並未接受。北院今 (12) 日第6次開庭,面對記者詢問「給付和解金是否代表認罪?」「是否想拚緩刑?」等問題,鈕僅回應「謝謝」便快步入庭。

鈕承澤遭控在邀請友人與電影《跑馬》劇組到家中聊天時,趁與女工作人員獨處時強行撲倒,還強行脫衣、大膽襲胸,最後指侵逞慾。台北地檢署查出被害人胸部有鈕承澤DNA、下體有新傷等,今年2月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鈕承澤,並認為他犯後卸責、態度難認良好,建請法院處以適當之刑。

警方調查時,鈕承澤強調雙方是「認知不同」,他並無性侵犯意,但檢方認為被害女子與鈕承澤僅工作往來,私下並無其他互動,更無男女情愫,認定他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鈕承澤曾於第一次開庭後表示「一定會負起責任、不會逃避」,但卻依舊否認有脅迫女方的意圖。經過多次開庭審理,據悉鈕承澤已簽下調解書,雙方已悄悄達成和解,但因本案已進入訴訟程序,法官會根據事實、證據,依法釐清犯罪動機與還原真相。北院今第6度審理,依審判實務,鈕承澤賠付和解金後,將有機會獲得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