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校內設置的連儂牆,在9月30日時遭1名中國交換生劉女破壞,學生會隨後對劉女提告,今天法院首次針對此事開庭審理。清大學生會長賴永岫表示,「當你享有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破壞別人的言論自由」,即使破壞連儂牆的是校內學生,也要捍衛其他同學的言論自由。

清大校園內設置2座連儂牆,上個月底遭到破壞,學生會隨即報警處理,經警方追查後才得知是中國交換生劉女所為。劉女告訴警方,由於立場不同,且她認為連儂牆上的標語太過偏激,因此才撕毀那些海報、標語,並在個人微博發文炫耀。事件發生後,經媒體報導及輿論壓力,這名劉女崩潰求助中國官媒,稱自己作為交換生,在這裡屬於弱勢團體,受委屈不能申訴。

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此案,賴永岫指出,學生會採取提告行動後,校內連儂牆雖未再出現誇張的惡意破壞,但仍阻止不了有心人士在牆上留下惡意言論、圖像。為確保每位同學的聲音、言論自由都能被真正體現,以及有利於後續的形事及民事法律追究,學生會決定,設立之連儂牆上張貼文書之行為人,應認知並同意該文書日後將屬於學生會會產。

賴永岫說,為了讓清大的港生感受到溫暖,以及讓更多人關注香港局勢,因此學生會在校內建造連儂牆。撕毀連儂牆的行為嚴重違反當初設置的目的,也對人權、自由與民主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對此他深感遺憾。他嚴正聲明,「當你享有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破壞別人的言論自由」,學生會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開庭結束後,學生會堅決表示,為了捍衛其他學生的言論自由,即使破壞連儂牆的是在校生,也會上訴到底,不會因對象的不同而有差別待遇,學生會也呼籲校內外人士尊重本校連儂牆上言論,應理性自制、尊重民主法治。

劉女遭清大學生會報警提告後,在個人微博向中國官媒求救。   圖:翻攝自劉女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