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團體今天(15日)舉辦「民法轉大人、18歲成年—『修民法挺青年陣線』成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朝野黨團應盡速完成「民法」修法,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還給18歲青年生活自主權。

台灣有57萬8千多名介於18歲到20之間的青年,在生活遇到許多不便,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團體認為,過去所訂下的民法成年年齡規定,到了2019的今天已經出現諸多不合時宜,而因應民法成年年齡所延伸的各項法規的行為能力規範,更是出現許多標準不一的情況,例如18歲可以結婚,卻不能組織社團,18歲要負完全刑責,但要到20歲才能負民事責任,才能自主辦學貸或簽約租屋及買手機等奇特現象。因此,他們主張,台灣應跟上其他國家腳步、鬆綁舊思維,還給18歲青年生活自主權。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何蔚慈在記者會中,舉出現行法律怪異現象,如18歲可以買大樂透,但20歲才能買運動彩券、18歲能在超商買菸酒,20歲才能在機場免稅店購買。她說,台灣法律並無統一的成年標準,導致各種怪現象產生,並呼籲應透過「民法」修正讓成年標準回歸一致。

「修民法挺青年陣線」發言人葉大華說,「民法」修訂與否已不在是青年有無能力、身心是否成熟的問題,調降成年年齡反而讓法律規範更貼於社會的真實面;他提及,他們將拜會朝野各黨團,並呼籲盡速審議在立法院躺了3年的「民法」修正草案,把自主的權利與義務交還給青年,讓現行「民法」成年年齡在18歲就能順利「轉大人」。

陣線認為,修正民法持年年齡有優點及必要性,包含調降成年年齡可以帶動台灣各種年齡規範拉齊,避免法規邏輯紊亂所造成的年齡歧視;民法應轉大人,立法院應力挺青年負起成年責任,勿讓90年前的思維綁住21世紀青年完整生活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