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NBC》,包括亞馬遜(Amazon)執行長傑夫.貝索斯(Jeff Bezos)在內,共51家美國大企業執行長,日前聯名簽署一封公開信,呼籲美國國會制定一部完善的消費者資訊隱私法案。

此封連署信,由美國大公司執行長組成的協會Business Roundtable公開發表,信中署名的包括亞馬遜(Amazon)、AT&T、戴爾、IBM、高通(Qualcomm)、SAP、Salesforce、Visa、萬事達卡(Mastercard)、摩根大通(JP Morgan)以及沃爾瑪(Walmart)等公司的執行長。

據《ZDNet》,51位執行長在信中指控,美國目前尚未有統一的隱私法,而是由各州和相關機構自訂規範,這是造成現在美國消費者隱私議題處於混亂的原因之一,並表示要在不同州遵守不同的法律,對他們來說相當困擾。

連署信中寫道,「我們迫切需要一部全美國通用的消費者資訊隱私保護法,以加強消費者的信任,持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並建立一個穩定的政策環境,讓新的服務和技術能夠蓬勃發展。」

此次企業連署信,看似希望提升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保護,但根據《ZDNet》,許多隱私提倡者認為,這些科技公司在乎的不是用戶的隱私保障,而是自身的利益。有人認為大企業正試圖將所有的隱私法整合成同一個標準,這樣就更容易向立法者進行遊說,制定的對公司更有利的法律。

近幾年來,美國對於消費者隱私權的議題逐漸受到重視,日前Google和Facebook就因不當使用用戶數據,而遭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罰款。

而此次值得一提的是,向來倡議隱私保護的蘋果執行長Tim Cook,並未在信中出現。

公開信中署名的,包括亞馬遜(Amazon)、AT&T、戴爾、IBM、高通(Qualcomm)等公司的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