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明(24)天將可以合法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但內政部戶政司昨天在官網公布的「同性結婚書約」卻引起外界反彈。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23)天中午回應,目前外界看到的都是之前的範本,內政部網站下午會正式公告,官方版不會有「同性」兩字。而內政部長徐國勇在立法院答詢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時也證實,若民眾自行準備結婚書約,不必加「同性」2字,「絕對可以,我在這裡做公開宣示」。

中山大學教授王宏仁在臉書上為文批評,「剛才朋友傳來訊息,說今天的行政院會,蘇院長指示:婚姻書約不得有差異歧視用語。」但內政部戶政司昨天公布「同性結婚書約」,卻有「同性」2字。奇怪了,異性戀婚約難道也加了「異性結婚書約」嗎?王宏仁說,根據剛通過的施行法第四條規定: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上面並沒有寫辦理「同性結婚登記」啊!感覺很不好。

尤美女今天在立院質詢時指出,同婚法案明天將上路,很多人要去登記結婚,內政部做很多表格、書約,很多事情都是第一次,大家在嘗試,過程難免有不同看法,同志婚姻是人生中非常重大的事,內政部設計「同性結婚書約」,是依同婚專法的意旨,同性伴侶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同性別兩人要登記結婚,如果自行準備一個比較特別的結婚書約,是否也能登記。對此,徐國勇答詢指出,戶政司是好意提供方便,若民眾自行準備結婚書約,不加「同性」2字,絕對也能辦理,也能自己寫,內政部一樣都接受。

而Kolas Yotaka也受訪回應,剛才大家所提問題,或關心此議題包括王老師這樣的朋友,你們所看到的都是sample,都只是示意範本。今天下午內政部就會在網路上更新,明天即將上路的正式書約,其中不會見到「同性」兩個字,不會出現任何歧視性用語。目前外界看到的都是之前的範本,內政部網站下午會正式公告,不會有「同性」兩字。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23)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