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2)天表示,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該部提出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5月底前共有289個政黨應辦理107年度財務申報,目前已經申報的政黨只有51個,內政部特別提醒各政黨記得申報,否則最高可罰500萬元。
內政部表示,每年5月除了人民繳交前一年的綜合所得稅外,依政黨法規定,也是各政黨申報前一年財產及財務狀況的時期,如不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依法將可處新台幣100萬元到500萬元的罰鍰;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將可處20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據內政部統計,扣除已解散或撤銷備案的52個政黨,共有289個政黨應辦理107年度財務申報,提醒尚未辦理申報或補正的政黨,應儘速辦理申報、補正事宜,以免面臨高額罰鍰的處罰。
另依政黨法第43條規定,過去依人民團體法成立的政黨,應於今年12月7日前補正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並向主事務所所在地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登記,屆期未完成或仍不符規定者,將依法廢止備案。但截至目前為止,僅有13個政黨完成法人登記。
內政部進一步提醒,尚未完成法人登記的政黨應儘速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修正章程,並於今年12月7日前完成法人登記,以免未來被廢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