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修法草案今(29)日於立院展開逐條審查。教師團體不滿,於立法院週邊集結抗議,家長團體也於稍早召開記者會,再度呼籲教評會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增聘外部委員,且使教師比例低於二分之一。

針對立院逐條審查教師法草案,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等家長團體召開聯合記者會,表示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是守護學生安全與受教權,呼籲朝野立委一同「支持好老師、趕走壞老師」。

日前中山大學一份調查指出,台灣中小學教師霸凌盛行率約有兩成。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不適任教師是校園最大人權議題,學生霸凌問題起因多為學習成就與性取向,進而引發教師管教衝突問題,但從零體罰政策實施以來,多要求教師將管教方式提升為正向管教。2014年台灣通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2017年首度進行國家報告時,五位國際專家也針對台灣教學現場體罰情事提出看法,表示應有合於比例的懲處。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則表示,教師法過去已經過13次修法,卻從未針對不適任教師進行汰除,日前已經取得20萬份家長連署,代表淘汰不適任教師獲得大部分家長支持,也在於歷來教師受到法律過度保障,已經變成只進不出的「大鍋飯」、不適格教師難淘汰,只會讓學生持續受害。

家長團體再提出呼籲,要求教評會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增聘外部委員,使教師代表比例降低於二分之一,外部委員則必須從教育部所建置的人才庫中取才,並須遵守迴避原則。再者,教評會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降低出席代表門檻,從原先三分之二將至二分之一。最後,針對造成孩童身心傷害的教師,應比照重大性侵或性騷之處理方式,予以立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