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獲得神明眷顧與一整年的好運,每年除夕夜裡經常有許多信眾手持線香站在廟門外,等到大年初一子時便蜂湧而入搶插新年度裡的第一炷香。但這個俗稱「搶頭香」的年節活動,由於人人爭先恐後,經常傳出因推擠、爭搶而發生爭吵或受傷的憾事。

內政部表示,為了讓民眾瞭解「頭香」代表的意義,不讓原本是美事一樁的「搶頭香」活動變調,特別說明指出,古時雖有「燒頭香」的民間習俗,但上「頭香」的時機並不侷限在大年初一,只要心誠,每日清早的第1炷香都是「頭香」,都可以表達對神明的最高敬意,得到神明的祝福;此外,每個人在新一年度向神明敬奉的第一炷香,也算是頭香;或者,只要是在新春開廟門時第一批進入拜拜的人,都算是搶到「頭香」。相反地,為了「搶頭香」而在廟裡爭搶、推擠,反而失去了禮敬神明、祈福賜安的本意。

近來,為了讓每個信眾都有機會在新年向神明奉上自己的「頭香」,開始有宮廟在大年初一子時拜神時,先請信眾們一齊持香拜神後,由廟方收取大家手中的香枝,再將所有香枝集中插入香爐。這種一齊插頭香的方式,既能避免信眾推擠爭吵,也可以體現宗教活動的莊重、和諧,更寓意著福分共享,是傳統習俗變革的優良示範,值得效法。

最後,內政部也呼籲各類宗教活動的主辦單位務必重視公共安全,辦理活動前,除了預先妥善規劃活動細節,並應該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讓善男信女們可以在安全無虞的環境從事宗教活動,向神明祈求心想事成、國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