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超毒農藥!為落實農藥10年減半政策,農委會今(24)日表示,考量到巴拉刈毒性強、用以尋短難解救,今年2月1日起將巴拉刈等5種農藥排入禁用之列,禁止分裝、販賣及使用。

農藥巴拉刈是一種劇毒除草劑,便宜好用,是許多農民相當仰賴的農藥,但也因為毒性強,成為民眾濫用服藥輕生,台灣每年約有200人服用巴拉刈自殺,俠醫林杰樑等毒物專家和學者多年來疾呼禁用毒性強的巴拉刈,防檢局副局長鄒慧娟說,萬一不幸有人用以尋短,毒性強、難以解救,為此列入禁用之列,農委會也正式宣布,今年2月1日起共有5種農藥禁用,其中2種是24%巴拉刈溶液、33.6%巴達刈水懸劑,2月起將禁止分裝、販賣及使用。

防檢局也呼籲農藥業者、農民務必在今年2月1日前販賣及使用完畢,或洽原農藥生產業、販賣業者辦理回收。農藥販賣業者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存禁用農藥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若繼續囤積,屆時違反禁用規定,除依法沒入,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