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交通部觀光局推出暖冬方案補助旅宿業者後,桃園市政府為了刺激民眾到桃園旅遊意願,也推出「旅遊消費券」1000元,旅客只要至桃園市入住合法旅宿,就可以獲得千元「旅遊消費券」。

桃園觀旅局表示,為了帶動整體觀光產業的全面發展,行銷桃園市特色觀光工廠及桃園好禮、桃園好店,只要民眾於平日(週一至週四)住桃園合法旅宿一晚,就可獲得「旅遊消費券」1000元。

而每房限領一本每張面額100元、共10張的旅遊消費券,內容包括小烏來門票(價值100元)、好店消費(300元)、好禮消費(300元)及觀光工廠(300元),遊客憑券至限定店家即可折抵消費。

千元旅遊消費券預計於3月1日開始發放,消費券效期為發放日起至5月31日止,為擴大在地消費效益,消費券使用不分平假日,觀旅局與經發局目前正在整合參與本活動之旅宿、觀光工廠、好禮、好店業者,預計農曆年後發布參與之觀光業者及活動細節,將於市府網站及觀光導覽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