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爆炸時代,社會亂象也多,如何處理複雜的人際關係,成為現代人每天必修的課題,新頭殼特別與台北市臨床心理師公會合作,推出三個專欄,由臨床心理師們執筆,為讀者們提供一塊心靈沉澱的園地,三個專欄刊出的時間分別為: 《愛情紅綠燈》: 每月 3, 13, 23 日刊出 《親情芬多精》: 每月 6, 16, 26 日刊出 《職場多巴胺》: 每月 9, 19, 29 日刊出

小華今年32歲,是標準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從事金融業的收入中上而穩定,但有時工作壓力很大,回家後都是用滑手機或追劇來打發時間,常常覺得自己的人生很空虛,感受不到任何快樂

來接受自費諮商的小華,在會談室問我「什麼是快樂」?為什麼他花錢買名牌、吃美食,還是覺得不快樂,跟老一輩的人講的不一樣?他想知道怎樣才可以找到真正的快樂。

我告訴他,快樂有三種:樂趣、參與、意義。

1.「樂趣」:

指的是物質享受與感官滿足。例如當我們吃了一頓美食、看了很棒的電影、買了漂亮的衣服,或是收到喜歡的禮物,這些都是樂趣。樂趣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只是最基本的快樂,但很多台灣人以為樂趣就等於全部的快樂,所以拼命賺錢拼命花錢,真的很可惜。

2.「參與」:

是更高層次的快樂,又分為「個人參與」與「人際參與」。前者是找到一件自己真心喜歡的事情,然後全心投入,就可以得到一種很爽的滿足感;後者是跟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完成一件事情,在過程中所得到的情感連結。有一句話說得很好:「去哪裡玩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誰去」;人不對,去北海道還是會吵架,人對了,去北海岸也很開心。

3.「意義」:

是最高層次的快樂,有些很有意義的事本身讓人不太舒服,完成後卻會帶給我們很大的成就感。當年台灣遇到九二一震災,很多人志願到災區當志工,災區志工吃不好睡不好,打掃環境、搬運物資都很累,有的還要搬屍體,生活絕對不算愉快;但是當他們從災區服務回來,每個人都覺得很快樂,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做了很有意義的事。

了解快樂的定義後,要如何在沉悶的上班族生活中找到快樂?我告訴小華一個簡單的方法,就是找到一項自己真心喜歡的休閒活動。無論是唱歌、跳舞、游泳、騎車、爬山、釣魚、畫畫、攝影、露營、烘焙……,只要是你真心喜歡做的事都可以。

我前幾年工作壓力很大時,想找尋真正的快樂,嘗試了很多不同的活動,後來喜歡上攝影。買了數位單眼相機,報名社大的基礎攝影班,一路從風景、人像、學到人文攝影。那幾年到很多美麗的景點拍照,認識很多攝影的同好,學到很多攝影技巧,也拍了很多自己滿意的作品,同時得到「樂趣、參與、意義」三種快樂!

所以想在平凡無奇的生活中得到快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找到一項自己真心喜歡的休閒活動,可能是國小時學過的樂器、國中時的運動強項、高中時玩的社團,或是大學時對未來的夢想都可以。若真的都沒有,那就開始去嘗試不同的活動,找到你真正喜歡的,從中追尋三種快樂,這就是我們人生的心靈出口。

作者簡介:張純吉/台北榮總新竹分院臨床心理師

張純吉,台北榮總新竹分院臨床心理師。   圖:張純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