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胞居住證辦法已發布,針對該辦法是否違反兩岸條例,以及臺灣人申請中國居住證要留指紋記錄,陸委會回應指出,依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臺灣人針對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違反者將喪失臺灣人民身分、被依法註銷在臺戶籍及因戶籍所衍生之相關權利。

陸委會表示,居住證係為臺灣民眾在中國大陸工作、就學的生活便利性證件,至於陸方19日公布「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陸委會將進一步根據其內容瞭解申領居住證與在中國大陸設籍有無實質差異及是否有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

另據瞭解,陸方此次公布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臺灣民眾申請居住證需提供指紋資料,可使陸方對於在陸居住之臺灣民眾採取更嚴格之監控作為,對有意赴中國大陸就業或就學的臺灣民眾,都可能會產生一定的風險,陸委會提醒民眾應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