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 (16) 日宣布的「私幼準公共化」及育兒津貼即將在今年八月上路,政策內容每年耗費上百億元,但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行政院自創的「準公共化」說法獨步全球,且無法釐清基金會的抨擊與質問。未來對加入「準公共化」方案的私幼,將以哪些管理手段來促使私幼落實契約中各項公共利益之要求?如果私幼做不到,退場機制究竟為何?

基金會指出,行政院的16頁簡報中,僅在第五頁的角落提及一句「建置日常管理及退場機制」,此外毫無交代,如果可預見政府管不動私幼,政策難以符合公共利益,且對管制手段交代不清,這計畫就是慷人民之慨的假公共化。

針對政策內容,婦女新知基金會列出7點批判。第一,難以落實管理的私幼「準公共化」,就是假公共化;第二,私幼違規向來嚴重,政府是否會為了衝服務量,在管制上放水?;第三,杜絕私幼業者漲價的措施在哪裡?;第四,「準公共化」如何改善托育資源的城鄉落差?;第五,0-4歲育兒津貼搭配「準公共化」,政策設計矛盾;第六,育兒津貼延長小加碼,無助家長生育困境;第七,放寬企業托育不設下限。

婦女新知表示,如果未來通過修法,讓企業托育開了小門,放寬標準「無下限」,如此一來,家長會安心交給企業來托兒嗎?或者政府就是想讓無競爭力的私幼可用「企業托育」的名義繼續在市場上魚目混珠,損及幼兒權益?基金會重申,公共化托育的管理作法向來明確可行,政府就是公共化托育機構的大老闆,不是什麼契約合作者,真心想解決民間疾苦的執政者都會把經費投入建置公共化托育,而非肉包子打狗似的送錢進私幼業者口袋。請行政院說清楚,講明白,如果這不是圖利私幼,什麼才是圖利?

婦女新知基金會完整7點質疑如下:

一、 難以落實管理的私幼「準公共化」,就是假公共化

「準公共化服務」的「日常管理及退場機制」,能否保障幼兒、家長及教保人員權利,以及是否「圖利」私幼業者的關鍵,是設計的合理性及落實的可行性!行政院卻迴避此關鍵問題,完全沒有具體說明,卻已於今日宣佈將投入大筆政府預算。這不是慷人民之慨,真放水、假改革嗎?

例(1)
請政府明白告訴我們,會增加多少人力給縣市政府執行與落實管理?否則哪來人力管理與如何查緝加入「準公共化服務」的私幼是否違規?相關的處罰及輔導改善機制在哪裡?若私幼不顧勸阻,長期超收、建物公安不合格未改善、向家長超收費用不改善,政府是否要終止契約、抽回補助?如此一來,家長的托育費用將會飆漲到原本市場價格,若家長付不起,是否就必須停托?若家長付不起原價又不想停托,是否就得選擇不舉報,忍受業者長期違規?政府如何避免此一情況,造成管制失控?

例(2)
若加入「準公共化服務」的私幼,未依規定逐年調整教保人員薪資到一定標準,甚或違法勞動法令,侵害教保人員勞動權益,政府會如何處理?是否要追回已經付出的政府補助款項?如果政府宣稱要追回,又有多少私幼願意加入計畫?如果政府已編列了大筆預算,是否會因為要讓預算執行率好看,而對業者放水,只求業者名義上繼續加入此計畫?

二、 私幼違規向來嚴重,政府是否會為了衝服務量,在管制上放水?

政府是真心想提升教保人員薪資待遇,還是會為了衝服務量而放棄優質托育的目標?私幼普遍低薪,違規超收狀況時有所聞,政府若欲嚴格落實「準公共化服務」的管理和退場,勢必影響私幼業者加入意願,然而政府的少子女化對策(0-5歲幼兒教育及照顧篇),卻大量依賴「準公共化服務」衝出來的服務量(0-2歲77.6%、2-5歲30.6%),政府恐怕必須在管制放水、或嚴格管理但服務量無法達標之間做選擇。

三、 杜絕私幼業者漲價的措施在哪裡?

政府提出的「準公共化服務」政策,宣稱要從「收費端」來補助私幼收費與家長自付額之間的差額,卻沒有說明要以業者「什麼時間點的私幼收費」來計算政府補助私幼業者的額度,這豈不是公然提醒私幼業者在政策執行前快快漲價? 政府豪擲人民納稅錢每年幾百億元,「做盤子」讓業者漫天喊價?

四、 「準公共化」如何改善托育資源的城鄉落差?

本會昨日記者會中,教保工會代表已提出具體統計顯示許多偏鄉連私幼也沒有,今日行政院仍無回應,賴清德院長還妄稱政府補助偏鄉私幼能緩解托育資源的城鄉差距,卻漠視私幼為了營利,原本就極少開在偏鄉的現實。

政府要補助誰?即使少數偏鄉有私幼,若該園所退出「準公共化服務」,當地家長的送托權益、幼兒受教權,政府如何保障?會不會接手,想辦法轉型成公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

上述的問題都要回到「準公共化服務」的「日常管理及退場機制」,到底是如何保障家長、幼兒與教保人員權益的關鍵問題,行政院不但不說明清楚,還硬扯該項政策能緩解城鄉差距。

五、 0-4歲育兒津貼搭配「準公共化」,政策設計矛盾

私幼「準公共化」的計畫名稱根本就是政府硬凹的煙霧彈,唬弄家長說會減輕負擔,更遑論幫助家長兼顧就業與家庭。根據行政院記者會說明,0-4歲幼兒若送托到加入「準公共化服務」的私幼,家長將領不到育兒津貼;0-4歲幼兒若送至未加入「準公共化服務」的私幼,家長卻領得到育兒津貼;0-4歲育兒津貼的設計恐進一步影響私幼業者加入「準公共化服務」的意願,政策設計矛盾。

六、 育兒津貼延長小加碼,無助家長生育困境

若以每年新生兒人數約20萬估算,目前0-2歲托育家園及公托中心收托人數僅佔9%,而行政院只承諾5年內增加0.8%的公共托育收托量,若「準公共化服務」政策成效不彰,家長只能拿每月2000-3000元的育兒津貼自行照顧或交由親屬照顧,加上年輕家長普遍面臨的低薪、高工時、高房價、職場生育歧視等結構性問題持續惡化,育兒津貼就算發到4歲、第三胎再加碼1000元,一樣無法減輕家長多少負擔,家長難兼顧就業與家庭照顧的困境依舊。

七、 放寬企業托育不設下限

今天行政院記者會一開始,賴清德院長就提到,為了推動企業托育,行政院已經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並在委員會中審查完畢。院長沒提的是,行政院的草案打算放寬企業托育幼兒園的設立與營運標準,包括影響照顧品質與幼兒家長權益甚鉅的「招收人數、人員資格與配置、許可條件、環境、設施與設備、衛生保健、督導、檢查、管理、撤銷或廢止許可、收退費」,未來只要由教育部會商勞動部,就能放寬,行政院既沒有說明放寬底線和原則在哪,也沒有任何民主參與機制,讓家長、第一線教保人員、民間團體表達意見。萬一企業主欲以此營利,恐進一步影響政府持續下修標準,以節省設立與營運成本,一般民眾難以阻擋。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若政府真心想解決民間疾苦,應該把經費投入建置公共化托育,而非肉包子打狗似的送錢進私幼業者口袋。   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