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常有動物放生的習俗,但放生動物來源,多半是大量商業放生動物買賣的繁殖場、公司行號或獵捕來的一般類野生動物。且動物放生後,將衍生生態危害等社會問題,台北市動保處今表示,為杜絕商業買賣的放生動物持續增長,將與農委會合作向宗教團體推廣護生合作,將放生的動物來源從商業買賣,改為醫治後的野生動物再野放

台北市地區人口密集,民眾任意將一般類動物放生至市區或野外,將造成動物管理的問題。北市動物保護處表示,動物之放生與棄養僅在一念之間,因此,動保處希望市民朋友們除了認識宗教信仰闡釋的「放生」意涵外,更要植入動物相關法令規範,共構正確的「護生」觀念,如此才能兼顧城市發展與生態保育之推動及動物福祉之追求。

動保處說,目前宗教團體或民眾個人放生動物的來源,多半來自大量商業放生動物買賣的繁殖場、公司行號或獵捕來的一般類野生動物。換言之,當這些一般類動物被當成商品進行交易時,購買人就是動物所有人,將購買的動物任意釋放於市區或野外,已違反動保法棄養動物規定,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說明,會發生動物被棄養或放生,常與寵物飼養觀念與空間不足、宗教習慣、營利性動物買賣等因素息息相關。動物被放生後,衍生人與動物間衝突、動物適應環境能力、外來物種危害生態等問題,更是造成北市生態環境壓力與動物管理問題的主因。

為落實動物管理,動保處強調除了依動保法加強查處違法放生,並配合農委員修正野生動物經飼養後釋放規定,透過提供農委會製作文宣品等方式,向宗教團體推廣正確護生觀念,將放生動物來源由商業買賣,改為醫治後的野生動物。

台北市動保處查扣流動攤販販售的放生鳥。   圖: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