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正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目前朝野雖仍沒共識,但這次修法特別著重在原住民部落、偏鄉農漁村的再生能源發展,身為推動再生能源的公民團體,認為這是非常正確的方向。特別是最近社會開始關心台灣農村老化形成所謂的極限村落的問題,我們認為政府的綠能政策,除了大規模的廠商之外,應該要透過再生能源促進偏遠社區發展。

台灣的再生能源技術成熟,如民間業者也有成功的太陽光電精緻農場成功案例,透過躉售再生能源,分擔部分農棚的建置成本,光電農棚採用網室設計避免蟲害,可以發展無毒高價值農業。在農棚下面工作,也比在大太陽底下工作輕鬆,台灣台灣農改技術與綠能技術都相當優秀,若能積極合作,研究出適合的農漁產品、避免產銷失衡,就可吸引大量青年返鄉就業。

縱使沒有這麼大的預算興建綠能設施,如果能補助農村老屋的結構,農村多是透天厝,30坪的屋頂裝置綠能,9-10kw太陽能光電系統為例,每月能有四-五千元的收入,對於農村家庭而言,也不無小補,如果在地裝置綠能的機會更多,將可創造更多年輕人留在農村的機會。

當社區居民可以因為綠能有收益,全民就會更加支持政府的能源轉型政策。對政府來說,把部分要給大廠的躉售經費給社區,付出的預算不變,但社會可獲得創造社區機會額外的紅利。當社會了解,發展綠能也可以發展故鄉社區、降低空氣汙染的時候,就能接受初期較高的綠能建置成本。

過去兩年多,我們與台東達魯瑪克部落合作推動部落電力公司、跟花蓮南花村合作希望農村再生的資源可以結合小水力發電、我們跟彰化大城鄉台西村合作希望用綠能翻轉這個壟罩在六輕汙染陰霾下的村庄、今年想跟雲林口湖鄉合作,尋找離岸風機、漁村發展、海洋保育三贏的機會。雖然有一點點的小成果,但是民間資源太有限,進度仍不夠快速。

日本農林水產省在2013年通過農山漁村可再生能源法,就是要透過再生能源推動地方創生。建議政府應該把綠能社區發展當成一個主軸,建立類似日本進行地方創生的機制。整合這些散布在各部會的資源,每個縣市成立兩三由個學校、民間單位、在地的業者組成推動團隊,給予這些團隊長期的資源,每個團隊一年協助3-5個社區可以發展成公民電廠或是合作社。當SOP建立之後,就能夠有快速的進展,達到綠能電力、農漁村發展、企業形象、人才培訓、生態保育多贏的局面。

/作者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

 

 

台灣的再生能源技術成熟,透過躉售再生能源,分擔部分農棚的建置成本,光電農棚採用網室設計避免蟲害。   圖 : 高茹萍/提供

光電農棚採用網室栽種出來的香蕉,品質優。   圖 : 高茹萍/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