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台辦先前提出的對台31項措施後,台灣官方大動作反制解析;福建省廈門市10日再公布「關於進一步深化廈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涵蓋經濟交流、社會文化交流、台灣人在廈門就學實習、就業創業與居住生活五方面,合計60條,在國台辦31項的基礎上擴大範圍,內容大多是就現有的廈門市政策,讓台灣企業與民眾有同等資格適用。
廈門對台60條措施,號稱每年要為台灣人提供至少5000個就業和實習機會,且與當地人民享有相同的就業及見習補貼。
方案提到,廈門市每年要為台灣民眾提供不少於5000個就業和實習崗位。台灣民眾與當地人享有同樣的就業補貼。新引進的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台灣人,在廈門工作滿一年後,不超過35歲的碩士學歷者每人給予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4萬元)、不超過40歲的博士每人5萬元一次性的生活補貼。
在鼓勵實習方面,參照廈門生源畢業生職業見習補貼標準,給予台灣學生實習見習補貼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補貼一年。從境外首次到廈門參加一個月以上實習見習的台灣學生,給予一次性的交通費補貼2000元。
不過,儘管方案提出了許多人才補貼措施或新增領域工作機會,但多為短期方案。譬如台灣人擔任廈門市特聘專家或特聘專業人才,每年20萬元補助,聘期為3到5年。
台灣教師並可在廈門的幼兒園和普通高中教音樂、體育、美術,但必須是透過特聘、購買服務、短期雙向交流等方式進行。
此外,對台資企業的政策,基本上與國台辦等部委公布的對台31條相同,強調同等待遇及高科技公司享有稅率優惠。此外,也支持台資企業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內設立獨資國際船舶運輸、國際海運貨物裝卸等企業。
鑒於廈門的地理特性,此次方案提出建設廈金檢驗檢疫特殊監管區,對金門實施更加便利的檢驗檢疫措施;擴大台灣進口商品第三方檢測結果採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