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從鄭自才先進那裡得知黃晴美女士已經於瑞典斯德哥爾摩時間1月30日10:00(台北時間17:00)與世長辭,我思緒翻騰,一夜不能闔眼!經過一整天後,我今晚才能提筆寫點東西。

提到台灣民主運動史,則不能不提海外台灣人運動;提到海外台灣人運動,則不能不提4.24刺蔣事件;提到4.24刺蔣事件,則不能不提鄭自才與黃文雄。但是我們就真的常常只提到鄭自才與黃文雄,卻忽略了他們背後有一位堅強的女性──黃晴美女士。

黃晴美女士對多數台灣人而言,絕對是陌生的。但如果我們知道以下三點,就知道黃晴美女士有多偉大:

第一,4.24刺蔣策劃者鄭自才的太太!

第二,4.24刺蔣執行者黃文雄的妹妹!

第三,4.24刺蔣的槍枝就是她帶到現場的!

說到1970年發生在紐約的4.24刺蔣案,一般人都知道這是由鄭自才策劃,最後由黃文雄執行的。但當中最感到煎熬的人,無疑的是黃晴美女士。

話說鄭自才先邀請黃文雄,他是鄭自才的妻子黃晴美的大哥。取得匹茲堡大學碩士後,他申請到康乃爾大學念博士班,康乃爾離紐約很近,所以放假或是有時間的時候,他就會來紐約找鄭自才他們,住在他們家裡。鄭自才告訴他這件事,邀他一起行動,他就答應了。距離刺殺行動日七天前,鄭自才又去找賴文雄,邀他一起參與。黃晴美則是從頭到尾都知情的。

鄭自才回憶說:「我們決定行動時,就已經有面對死亡,或者失敗後被終身監禁的心理準備了。因為一旦開槍之後,我們第一個反應一定是轉身逃跑,這時候警察一定會開槍,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抓,被抓了,罪也是很重。當時我們沒有思考那麼多,如果會想這麼多的話,就不可能去做這件事了。」

因為刺殺蔣經國不管成不成功,一旦夫婿做了這件事,下場不是被關,就是被打死。這不只是生離死別的問題,無論如何,家庭的重擔都會落在她的身上。但黃晴美知道夫婿要進行刺蔣時,不但沒有反對,而且還堅定支持。

就在行動前一天,也就是4月23日晚上,鄭自才、黃文雄、賴文雄聚在一起討論。當他們談到由誰開槍時,大家突然一陣沉默。最後,鄭自才說:「我來開槍好了!」鄭自才決定犧牲,黃文雄隨即說:「不行!你有老婆孩子,由你開槍的話,犧牲太大了!我來開槍好了。」所以就決定由他開槍。之後討論如何把槍枝帶到現場,決定由黃晴美在當天早上放在她的手提包裡面帶到現場,再交給兄長黃文雄,讓他去執行。

一個是她的丈夫,一個是她的兄長,不管誰犧牲,對黃晴美的打擊都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她卻毅然決然力挺,並以實際行動加入刺蔣的行列!鄭自才、黃文雄的行動,打破了台灣人「怕死、愛錢、愛面子」的污名,也讓獨裁者意識到就連台灣知識菁英都將揭竿而起的恐懼。黃晴美的支持,則揭示台灣女性隨時都可能獻出自己的夫婿和子弟,與獨裁者奮戰到底的決心!試想,蔣家獨裁政權焉能不感到膽顫心驚?焉能不對台灣人讓步?

刺蔣之後,黃晴美果真付出沉重的代價。兄長黃文雄流亡加拿大後,從此未曾露面,一直到1996年才回到台灣。夫婿鄭自才流亡瑞典後,經過一番波折,於1973年6月14日被引渡回美國。8月8日法官宣判:「處鄭自才,企圖殺人處5年、非法持有武器處5年,合併執行不超過5年之有期徒刑。」將鄭自才送到紐約北部專門關重刑犯的Auburn(歐本)監獄。

自1972年9月鄭自才被瑞典政府送交給美國政府,再轉押到英國,一直到1973年8月在紐約市被判刑,足足經過了十一個月。這段期間,黃晴美往返於英國與瑞典之間,同時隻身負起養育兒女,維持生計的重任,充分表現了她的堅強意志與毅力,稚齡的日青與日傑也勇敢地共同承擔命運的折磨。鄭自才被引渡回美以後,因為距離太遠,黃晴美也就無法立即跟隨來美。1973年12月中旬。黃晴美終於有機會向她工作的單位請假,帶著日青和日傑,遠從瑞典飛到美國探監。

十二月的紐約州北部是一個冰天雪地,酷寒無比的地方。黃晴美帶著日青和日傑,由王秋森駕車,每天到歐本監獄探望夫婿鄭自才。雖然每天只有數小時的面會時間,這短暫的會晤總算給全家帶來一點團聚的家庭溫暖。就在假期的最後一天,探監途中,日傑在凍得發硬的雪地滑倒,腿部受傷,不能步行。經由獄卒的介紹,王秋森就帶晴美和頻頻喊痛的日傑,趕去醫院急診。留下女兒日青與父親相伴。

北美凜冬,天黑得早,眼見探監時間已到,隔著五道大門,牢裡、牢外都心急如焚。會客時間終了,鄭自才必須回監,留下孤伶伶、千里探父的女兒。獄卒於心不忍,自動送日青往醫院。醫院那邊急診延宕到下午四點才結束,等黃晴美他們急切趕回歐本監獄時,大門已緊緊關閉,不知日青下落何方。因爲聯繫不便,兩輛焦急的人車,交錯而過。往返尋覓之後,彼此費了一段時間才得以相會,頗受一場虛驚。

當天晚上,依行程黃晴美必須帶兩個小孩先到加拿大,再返回瑞典。北上的401號公路,迎面而來的暴風雪,「咻!」「咻!」「咻!」怒吼,汽車在雪濃霜滑的路面上,蜿蜒前進,險象環生。密密的雪片,在汽車的燈光中,對著車窗猛射。路面已經舖上一層冰雪,許多汽車滑出公路。黃晴美與小孩所乘的汽車,亦數度滑行,所幸都沒有滑出路面。王秋森駕車護送這家母子於黒夜中向北急馳,多年後他回憶起來,依然心口絞痛:「世間這麼冰冷!」

最後筆者要說的是,誰無父母家庭?誰不想過舒適安逸的日子?做為人生勝利組的黃晴美女士與夫婿鄭自才,他們大可繼續享受人生的幸福美滿。但何苦如此?為的是什麼呢?

走筆至此,謹以黃晴美女士青春年華時的一封家書與大家分享。

 「親愛的爸媽:

好久沒給您們寫信了,您們好嗎?

最近有一件連我自己也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是好事情,請您們別著急。

記得我曾在信上提過的那個讀建築的男孩子嗎?名叫鄭自才,台南人。

自從一月認識以後,我們每週至少見一次面。談的很多,我從來不曾和男孩子那麼熟過。一開始我就知道他很喜歡我,但我一直保持對待朋友或大哥的態度。我發覺他這個人很可愛,對美術音樂懂得很多,其他各方面的書也看得不少。要我多看報紙雜誌,碰到好文章就介紹我看。不喜歡穿規規矩矩的衣服有如大哥,除非必要,不穿西裝。每天上學校都穿白運動鞋、卡其褲。好辯,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使他說我是對的。不過他很關心我,連很多小地方都注意到。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懂得怎麼生活。六月三日他完成了論文的初步設計,自己要放兩個星期的假,邀我到紐約看 World’s Fair  (世界博覽會),還要到尼加拉瓜瀑布玩。因為我不肯去,他覺得一個人玩沒意思,也沒去,留在匹茲堡,陪我看書、看畫展、話劇,聽唱片。這兩個星期過得很開心,對他的認識也更多,我發覺我自己也很喜歡他。上星期五(十二日),我和他在涼台上談了一整夜,他要我答應明年春天畢業後和他結婚。我很喜歡和他在一起,可是我不知道如果和她結婚以後會成什麼樣子,自己也不知道要不要。我說等九月他離開匹茲堡時告訴他,他說他願意等,不過那時給他的答覆一定要是肯定的,還笑我要等大哥來了問大哥的意見。

他的畢業論文(建築系的論文不用寫的,要實際做個設計模型,畫設計圖)要在八月底九月初才能完成。學校在六月的畢業典禮先給他學士學位文憑,明年六月再回來補拿碩士學位文憑(這裡因為學制的關係,任何學期都有畢業生,可是典禮一年只有一次。趕不上的,都先去工作。第二年才回來參加畢業典禮)。他認為花兩年的時間認識一個城市已經很夠了,不想再待在匹茲堡。決定九月中旬到巴爾的摩(Baltimore,離華盛頓才半個鐘頭的汽車路程,離這裡六個多小時,是美國第六大城市)工作。有一家公司已經答應聘他為高級職員(兩個老闆底下就是他),那家公司他很滿意。他要求起薪六百伍,因為有一個老闆不在家,不能決定,現在正在等消息。

這封信真不容易寫,一個星期過去了,信還沒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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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自才、黃晴美與女兒合照。   圖: 張文隆/提供

鄭自才入獄,與當年外國媒體的報導。   圖: 張文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