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監察院存廢與否,監察委員高涌誠今(3)日出席活動時表示,「監察院跟監察權是兩回事」,理想上認為監察院應該要廢除,但這是未來的事,至於監察權要沿用孫文的五權?如何實踐?都是可以思考的。
永社今(3)日舉辦「新憲法的想像與實踐」年度研討會,談及為何要有新憲法時,高涌誠表示,大家常說憲法是人民寫給國家的情書,國家與人民的關係要如何界定,就是要靠憲法,包含人民對於國家的想像是什麼,如何為人民服務,都應該規範在憲法裡面。
高涌誠指出,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和國家,沿用的竟然是當初國民黨從中國帶來的憲法,「在台灣這塊土地明顯不適用」。他說,這部憲法運作很有問題,理論上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所有國家該有的要素都具備,但政府與人民之間權利保障卻是「2266」,這就是必須制定新憲法的原因。
高涌誠也提到,自己最常被問到,為何主張廢監察院卻選擇當監委?高涌誠回應,監察院跟監察權是兩回事,應該在現行架構下討論監察院的可能性為何,現有監察院的軟、硬體是否適合轉型為國家人權委員會?他也認為,監察院理想上認為應該要廢除,但這是未來的事,至於監察權要用孫文的五權?這都是可以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