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陽明和文化三所大學,先後因新任校長遴選,引發爭議與紛擾;更糟糕的是,大學校長遴選已變成「校內」競賽。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今(19)日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呼籲,要打國際盃的國立大學,一定要勇敢走向法人化、大學自主治理,未來大學不必對教育部負責,而是對師生和社會負責,進而吸引更多海外、國際一流人才來台。未來教育部將進行大學鬆綁,教育部希望在未來一年內完成「大學法」修法,而且這個腳步非常快。
李彥儀今天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時指出,大學鬆綁要從「大學法」和「私校法」著手,而教育部在民國83年進行「大學法」修法,最重要的精神就在於大學自主,但發展到目前,教育部發現,大學法有很多環節需要調整與修正;其中,包括校長和校務會議的任務和功能,必須更清楚定位,目前大學有很多部分是經過校務會議,但校務會議的功能是否能夠落實?因為校長是綜理學校的行政,那到底校長可以決定什麼?還有「校長遴選」部分,李彥儀表示,教育部發現校長遴選從最早的兩階段,選出兩位校長後交由教育部來圈選校長人選,到後來演變成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來送教育部核定,這過程發現有很多問題,包括:包括台大、陽明等校的遴選方式,雖然不同,但還是帶來紛擾與事端,甚至衍伸出目前很嚴重的無法從海外、國際延攬優秀人才,而且這問題越來越明顯;這問題必須重新思考如何修改大學法。
而目前,外界對於大學法有很多的期待,包括學生的參與、希望學生的參與有更高比例,這些都是要去面對的挑戰。在而私校法部分,從民國97年修法後,一樣是學校鬆綁,讓學校自主去經營的概念,但是發展至今,教育部發現私校董事會沒有辦法建立公開透明的機制,尤其在校長遴選部分,教育部依私校法和大學法 讓私校董事會去運作,但是教育部發現私立大學校長的選舉,夠不夠公開與透明需要再作檢討。因此,不論是公立大學或私立大學未來都要去思考與檢討,未來到底要怎麼走?教育部會再邀集學校來討論。
李彥儀表示,對於大學校長遴選要賦予到什麼權限來審核,目前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相關權限授權遴選委員會去訂定一些規定,這些跟遴選辦法有沒有競合? 就是不見得不合程序或違法,但面對那麼多爭議,未來有沒有可能讓制度更完備?校長遴選有沒有辦法吸引更多外界更優透的人才,她認為各校必須要去改變的。吸引不只外界,還有國際更優秀的人才到台灣來,以增加大學的能量。而私立大學校長遴選,應更公開透明。
李彥儀強調,目前大學校長遴選衍生的爭議,不見得違法或程序問題,但是會引起一些質疑和引發爭議,未來要審慎思考與討論什麼樣的制度是台灣需要的,大學校長現在普遍選出來的是校內人選居多,希望大學能以更開闊的方式吸引更多校外、國際人士來台。對於有媒體詢問陽明大學新任校長資格爭議,李彥儀說:「這個問題,我就不回答了,這個教育部人事處在主政」,她強調,只是在未來大學法裡面,對於大學校長遴選可以討論出一個模型、機制,讓大學更開放,能夠吸引更多優秀的人、國外優秀的人能夠進來;李彥儀說:「那些紛爭、紛擾我就不談了」,教育部會再透過大學法把它明訂清楚,因為講的不清楚就容易有紛紛擾擾。
對於國立大學法人化,李彥儀提出兩個改變與兩個不變, 亦即,兩個改變:1、大學不再為教育部所屬單位,而為自主的獨立人格,2、大學校長不再向教育部負責,而由常設性治理會議選任與課責;兩個不變為:1、政府對大學的財務支持額度不變(從補助改為協助),2、政府對原有公教人員資格任用權益不變。而國立大學走向法人化後,大學將成立「大學自主委員會」,由大學校長必須對大學自主委員會負責,大學校務會議扮演諮詢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