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垃圾減量,雲林縣政府自今(1)日起實施「生、熟廚餘分收」,在垃圾車或資源回收車後方加裝綠桶及藍桶,分開回收生廚餘(綠桶)、熟廚餘(藍桶),期望全面回收垃圾中所夾雜之生熟廚餘,以達成垃圾日減100噸的友善環境指標。

雲林縣自今日起強制實施生、熟廚餘分收,將生廚餘做堆肥,熟廚餘當養豬飼料,落實資源回收工作,未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將退運或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雲林縣長李進勇表示,今(106)年1~7月底,雲林縣垃圾每日收運量,較去年日減26.95公噸,距所訂定目標日減100噸,仍有很大進步空間,因此自9月1起實施「生、熟廚餘分收」,垃圾車後方加裝綠桶及藍桶,綠色桶子回收生廚餘、藍色桶子回收熟廚餘;生、熟廚餘最直觀的判別方式為「豬」能不能食用,能食用的都是熟廚餘,包括剩菜、剩飯及各類食材,其他不適合豬食的食材、酸臭的食材及無法辨別的都歸類為生廚餘,生廚餘較常見種類有水果、蔬菜、園藝(直徑小於1公分)、硬殼骨頭等。

李進勇補充說明,本縣垃圾中歸屬廚餘類重量仍逾3成,是垃圾減量成效不彰的主因,呼籲縣民朋友一定要做好垃圾及廚餘分類,共同提升生活品質。

環保局則提醒,貓狗等動物屍體、茶包、中藥包的外包裝、塑膠袋、免洗餐具、木竹牙籤及衛生紙等不可分解物品請勿投入廚餘桶內。雲林縣強制實施生、熟廚餘分收,生廚餘做堆肥,熟廚餘當養豬飼料,落實資源回收工作,未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將退運或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