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總統呂秀蓮最近針對大法官會議的同婚判決發表看法。她強調,「大法官不應該走在立法院前面」,不是針對「法律沒有規定」、「沒寫的條文」來宣布無效,「大法官應該對全民道歉。」

呂秀蓮表示,在同性婚姻推動過程中,她曾經表達好幾次,可以體諒全體人口當中有百分比不多,但也是相當可觀的人,是屬於第三性,沒辦法像一般男性、女性,還有第三性,尊重他們的權益。但回到同性婚姻的狀況,要讓這個合乎現代化的標準,要讓更多人吸收、反省,需要一個過程。這個社會教育絕對比法律更重要。

呂秀蓮認為,即使是法律的修法,立法院是立法單位,應該走在司法單位之前,因為司法是執法單位。呂秀蓮質疑,為何大法官急衝衝的做成決議,宣告民法無效?坦白講,大法官會議的這個結論,有很多人認為會議的決議,解釋文才是違憲。

呂秀蓮指出,《民法:親屬篇》是民國19年在中國大陸制定的,在那個年代到現在,所謂同性婚,根本沒人談起。當然有人很可憐,第三性有人受到不公平待遇,這是歷史共業。

呂秀蓮說,大法官會議要宣告法律無效,是針對具體規定的法律條文來審判,不是針對「法律沒有規定」來宣布無效,「我覺得大法官應該針對這點跟社會道歉。民法親屬篇有規定男女締結婚約,但也沒有拒絕同性不可以,沒有這樣的規定。只能說,它沒有規定,不能說它違憲;沒做的事、沒寫的條文怎麼說它違憲呢?」

呂秀蓮表示,面對同性婚姻準備推動立法,有些不明份子一定會藉機挑釁,她認為8月份同性婚姻的立法過程會對蔡英文造成傷害。她強調,關於同性婚姻的立法,「執政的人在立法前應該在事先做好宣導、說明跟正確觀念的指導。」

前副總統呂秀蓮13日批評大法官會議對於同婚釋憲案,應該向全民道歉。   圖:翻拍自呂秀蓮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