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退輔會與板橋榮民之家拆除大觀社區部分房屋,今(17)日「大觀事件自救會」至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退輔會上級機關檢討10日聲援者受到國家暴力對待,以及拆除產生的鄰損問題。

華光社區聲援者潘承佑批評,政府解決迫遷議題作法粗暴野蠻,濫訴居民「侵佔國土」應返還不當得利,又用「天價補償金」逼居民拆屋還地,不從就用警棍、束帶逼民就範。年過半百的居民面臨迫遷,退休金沒辦法付房租,「他們不但在各個地方流浪,還要在各個法庭之間流浪。」他說。

大觀社區住戶黃炳勛表示,10日他們即曾訴求「未能承諾鄰損與水電共同使用問題前不得恣意拆除」,板橋榮家副主任僅口頭承諾拆除「已點交戶」時盡量不影響「未點交戶」權宜,結果拆除時仍因為剪斷共同管線造成「未點交戶」電壓不穩,屋內產生陣陣燒焦味,因而只好通知台電斷電以免電線走火。 

黃炳勛指出,板橋榮家隨後要求「已點交戶」簽署同意書授權榮家拆除,並可因此免除拆遷費用,他痛批這是「分化居民」手法。他也指出,10日當天警察攜帶警棍,動用違法警械「束帶」,激化住戶情緒。打給有關機關皆表示他們無法制止拆除作業,這是退輔會、警方、公路局共同形成的國家暴力施加在住戶身上。

10日受傷的聲援學生魏子捷表示,當日除施工不慎有電線被扯斷,竟然有住戶牆壁上出現大洞,此外,施工單位也沒注意裡面是否還有未疏散的民眾。他批評躲在警察後面的退輔會,明知年輕的、有錢的、有能力的住戶都搬走了,留下來的人會抗爭,是因為沒了大觀社區,他們已經不知道要去哪裡了。

台權會專員王曦表示,10日拆除事件榮家未先通報台電再斷電都沒做好,令人失望。此外,當日使用的束帶也非《警械使用條例》規範的合法警械,條例中僅有警棍、警銬、警繩、防暴網;警政署曾說束帶是警繩,若如此,則依法一般文具行皆不得販賣,民眾也不得持有。此外,板橋分局當日並無說明以什麼罪名逮捕人民,就將居民與聲援者放在警備車上5小時,僅表示說要冷靜一下,甚至阻擋法扶律師進入。

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代表出面接下陳情書,僅表示會將意見會帶回院裡處理。

1998年財政部國產局訂定《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鼓勵公家機關對占用戶「以民事訴訟排除」;2009年行政院成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盤點全台國有土地供政府活化使用,至此政府對人民興訟不斷,而忽略「占用戶」長期以來因為各種歷史因素,甚至有早於「中華民國來台」的居住事實,有些長期繳納水電費也有門牌,有些不諳法律未進行土地登記,卻被以民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追討「不當得利」,晚年落得流離失所處境。

民眾高喊「行政院出來!」,與警方對峙。   圖:汪少凡/攝

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僅表示會將意見會帶回院裡處理,引起群眾不滿。   圖:汪少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