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3日表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的民眾,可申請特製眼鏡補助,最高可補助至6000元,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失智症、智能障礙、自閉症或具上列任一種障礙之多重障礙者,可申請個人衛星定位器補助,最高則可補助至1萬元。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提供部分民眾眼鏡及個人衛星定位器費用補助,其中,眼鏡為特製眼鏡,補助對象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身分不限於年滿65歲之視障者,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即可申請:1.經由眼科醫師開立診斷書;2.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

另外,針對個人衛星定位器費用補助,補助對象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失智症、智能障礙、自閉症或具上列任一種障礙之多重障礙者,經由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即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補助,而費用補助基準為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至全額,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至75%,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至50%。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提醒,眼鏡及個人衛星器補助不限於年滿65歲以上的民眾,凡符合規定者皆可申請,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http://sab.tycg.gov.tw/)或電洽各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