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自8月23日第1次預告禁用塑膠微粒(柔珠)後,歷經數月廣納各界意見,決定將管制時程提前,預計在2018年1月1日起禁止製造、輸入,同年7月1日起禁止販售含有塑膠微粒的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市面上常見牙膏或洗面乳等化妝品或個人清潔用品以「柔珠」為賣點,號稱能提高清潔成果或有去角質等功能,但近年來環保團體發現以「柔珠」為美名的塑膠微粒,對海洋生態造成莫大的威脅。

塑膠微粒的直徑小於5mm(毫米),無法被污水處理系統過濾,流入大海後,更不會自然分解,成了海洋污染的兇手之一。綠色和平組織曾引用歐洲研究數據,化妝品中的塑膠微粒,每年有近8,627噸排放進海洋中。不僅海洋生物難逃魔掌,經過食物鏈的放大作用,將海鮮吃下肚的人類更有健康風險。

經過多方奔走的倡議行動後,環保署於2016年8月23日發布首次「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含牙膏)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首次發布的草案中訂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禁止輸入或製造,2019年1月1日起禁止販售,但首次草案發布後,各方紛紛提出意見,也在11月召開公聽會。最後,環保署於12月8日發布新的草案,將時程提前約半年。

環保署8日發布的第2次預告中,訂定2018年1月1日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同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含塑膠微粒之化妝品。新版的草案中也將磨砂膏列入管制項目,還特別指出「生物可分解塑膠」也禁止使用於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環保署表示,因為國內這類產品多為進口,涉及國際貿易規定。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須有6個月以上的緩衝期,環保署指出,自8月23日草案預告算起,至少將有16個月的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