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可夢遊戲正夯,宜蘭縣政府教育處16日宣布,將禁止教職員與學生在上課期間「抓寶」,對此,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18日表示,輔導管教需合理,由於各縣市政府對禁玩「寶可夢」規範不一,呼籲校方應邀集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共同討論,經校內相關會議通過後公告周知,並加強溝通宣導。

「手機遊戲不斷更新,就算全面禁玩寶可夢,以後可能還會推出別的遊戲」,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強調,如果學校老師或家長因擔心孩子沉迷網路遊戲,就以教育體系的舊思維,直接對下禁令不准成為玩手遊的神奇寶貝的「訓練師」,甚至有相關懲處之行為,形同變相剝奪學生的休閒及表意權利。

葉大華表示,手機是個人的私人物品,如果強制刪除或查閱手機內容,恐涉及侵犯隱私侵犯,在手機遊戲已普及化的情況下,中、小學師長或許可以換個角度思考,如果老師自己成為寶可夢玩家,或許將遊戲中相關話題融入教學課程當中,引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學習如何健康的面對並帶入教育的意義,會完全禁止玩手遊還實際些。

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手機使用或遊戲相關規定,台少盟提出3點建議:

1.若學生在上課中玩手機遊戲,因而影響課程正常進行,手機的使用自然有管理的正當性。但相關管理規範不宜介入學生的下課、休息時間,甚至是放學後的在校時間,並針對無違法的相關行動予以限制,若要強行檢查或刪除學生手機內容,恐有侵害個人隱私之虞,應審慎處理並制定管理原則。

2.學校是教育機構,禁止管理或許較省事,但不如反向思考教導「如何玩才安全」,以及做好「時間管理」更是重要的學習課題。

3.面對未滿18歲的學校學生及教室中的管理課題,過去以「特別權力關係」的衡量基準,應逐漸轉向2014年施行的《兒童權利公約》(CRC),才能站在兒童最佳利益的角度保障學生權利。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