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為替卸任後鋪路,任內籌設中華民族發展基金會,傳出已募集上千萬元。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先前不僅通過臨時提案,不許林中森4月初赴陸,民進黨立委還提案修法,相關人員「其離退職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或間接相關之營利或非營利事業之職務」。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莊瑞雄、黃偉哲等23人,針對兩岸往來相關業務受政府委託之機構或民間團體之代表人,及處理受委託事務之人員,並未受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之規定,致有相關人員利用在職期間累積個人資源,以利於離退後旋赴中國經商、任職或成立相關機構或民間團體,繼續從事兩岸交流事務,此舉實有危害台灣國家安全之虞。

因此,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條之4及第79條之3,受政府委託之機構或民間團體之人員,其離退職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或間接相關之營利或非營利事業之職務。並限制離職後未滿3年,進入大陸地區應經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及陸委會審查核准。

一般認為,這是針對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而來,因此有「林中森條款」之稱。對此,林中森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表示,這個不會是針對個人條款,應該是通案性;既然通案性的,他希望制訂一個比較衡平、合乎比例原則的規定。

海基會報告則稱,對於相關人員離職後,課以工作權之限制,基於衡平及比例原則,至多宜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相同,不宜將受限制之職務範圍較公務員廣,也不宜將「非營利」事業及職務「間接」者納入,較為衡平、合理,以適度保障他們之工作權。林中森口頭報告時,則直接稱這個修法有違憲之虞。

對於蔡英文擔任總統後,外界憂慮海基會可能會無法運作,林中森則說,「我想不會,本來我們4月份想到大陸去就是要跟海協會溝通,希望能讓海基海協及時運作。很遺憾,立法院做成決議,我們尊重立法院,就沒有接觸溝通的機會。我們繼續跟海協會保持非常暢通關係」。

至於陸委會主委夏立言備詢時則說,這個修法「我相信有針對性」,應該審慎處理。

夏立言在報告時也提到相關修法,對於其他受委託之團民間團體,例如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台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台北市航空運輸同業公會、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其負責人或會務人員可能原即任職於相關事業,如納入旋轉門規範,恐將影響他們接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事務之意願。

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卸任後要成立基金會,引發爭議。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