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大林廠至二橋油庫的34吋輸油管線,21日進行管線清洗及試壓測試時,造成大量重油外洩,油污並流進附近鹽水港溪,高雄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將開罰600萬元。 

高雄市長陳菊22日為此再度砲轟中油及中央政府,指高雄市訂定「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要求石化管線業者南遷,與與高雄市民一起承擔風險,中央卻置若罔聞。

陳菊不滿中油公司工安事件不斷,指中油公司總公司應該南遷高雄,與高雄市民一起承擔風險,成為命運共同體。她說,高雄市訂定「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要求石化管線業者配合落實,現任政府可以,卻要等到新政府才做。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曾文生重申,工業管線自治條例中明訂高雄市的石化業者總部應該在今年底南遷或營業地點登記在高雄市,將會依法執法,如果業者不依法辦理,規定就是停用。

中油公司破裂的34吋輸油管線,是由大林廠到二橋油庫,位於小港區高坪11路,因重油外洩時發出濃厚的刺鼻味道,附近居民立刻報案,高雄市環保局旋及派員前往現場,要求中油公司立即關閉管線,並派員到鹽水港溪佈設攔油索,避免污染河川。 

環保局說,今天上午前往現場稽查時,發現油污已經從高坪11路的路面流進旁邊的側溝,再經過東林路的雨水箱涵流進鹽水港溪,河面上有明顯浮油,顯示在事件發生後,環保局要求中油佈設攔油索,中油根本未做。

環保局估計,洩漏的重油大約有2、3噸,但因中鋼公司長期在鹽水港溪臨海路與中林路口河段,以及中鋼南門橋河段、鹽水港溪出海口佈設有攔油索和吸油棉,應可減緩重油流入河裡。 

中油公司大林廠廠長沈天河則表示,去年底台電潛盾造成小港區中林路坍塌,波及中油大林廠通往二橋油庫的油管,中油修復約80公尺長,21日進行管線清洗及試壓測試時,當水進入油管卻發生洩漏意外,因為管線內有尚存的殘油,造成油水外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