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1日針對「友善育兒環境」進行討論,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質詢時批評,政府為了營造良好的生育環境,應該要增加國人生育的誘因。但是,國營事業應該要帶頭示範,立法院過去一直無視性平法的規定,直到最近才開始調查員工意見,打算設置托育中心。她說,如果政府都沒有帶頭,如何鼓勵民營的機關、企業去推動。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針對「友善育兒環境」議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衛福部、財政部、教育部、內政部列席報告。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擁有250位以上員工的單位,雇主要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措施。

不過,洪慈庸指出,前年勞動部抽查過666家公司,僅4.1%有托兒設施,勞動部政務次長郝鳳鳴回應,托兒設施如托兒中心等,比較昂貴且具長久性,只要盡量解決員工托育問題,或許可以不用這麼大的資源。但洪慈庸則回擊,認為勞動部不但不替勞工著想,反而擔心企業成本太高,直呼「邏輯太詭異」。

對此,社會民主黨也回應,面對立委的質詢,勞動部不思檢討,卻還對81.5%的事業單位有托兒設施及措施相當得意。社民黨表示,政府很多政策都是表面象徵性地有就好,但是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給予雇主選擇「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法規中所謂托兒措施太過模糊,造成很多事業單位敷衍了事,勞動部單純追求統計的漂亮數據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