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8日公佈她與丈夫1995年到2013年財產申報表,強調自己所有財產如實申報、依法繳稅,並宣布將過去投資7戶眷改宅獲利的1380萬元全數捐出,但不包括轉賣大鵬新城2戶的740萬元。對於媒體詢問為何投資獲利不多?王如玄解釋,她對錢這件事情沒有花太大心力,也不是投資理財高手,都交給仲介,覺得有賺就好。

王如玄現在包括自己以及母親、妹妹名下,共有3戶眷改宅,過去則曾經買賣過9戶,其中7戶投資、2戶自用。投資的7戶大多購買不久便賣出,每戶獲利從40萬至631萬不等;自用2戶大鵬新城則分別持有9年及7年,賣屋後獲740萬。

王如玄表示,她要捐出的1380萬只是投資軍宅獲利,目前名下3間是自用宅,不叫做投資,大鵬新城她也住過6年,後來因為交通不方便才搬離,改住宿舍,算是換屋而非投資,「這筆錢是我購買自用不動產的錢,而非獲利。」

對於媒體質疑其中一筆位於信義區的世貿新城6年只賺70萬,是否太少?王如玄表示,自己長期致力於律師工作、修法、社會運動,「我對錢這件事情,其實沒有花太多心力。」她在一次接案認識仲介,只要仲介說可以,她就投資,也沒有時間管價格高低起伏,「憑良心講,我不是投資理財高手,對我來講,有賺就好」。

王如玄表示,自己有將一些眷改宅出租,但也都會如實報稅,例如她持有的建華新城,租金1個月2萬9千元,計算相關稅率後,她1年要繳稅39762元,也都有如實報稅。

王如玄重申,自己軍宅交易的合法性。她指出,眷村改建條例24條的有關閉鎖期規定,是針對1996年以後報行政院核准的房子,自己10、20年前投資的房屋不適用。至於目前名下適用閉鎖期的3戶,她也強調,依規定不能過戶,法院過去判例已都認為相關買賣是合法的。

對於媒體質疑風暴延燒2週,王如玄的說法不斷在改變,誠信備受考驗。王如玄也喊冤澄清,自己講1戶時,是指夫妻名下所有,講3戶時,是包括她的家庭所擁有,講5戶時,則是加上自己曾經住過的大鵬新城2戶,是「自用」的觀點。她認為,自己可能用詞不清楚,造成外界混淆,但是沒有說謊。

王如玄一家共持有3戶眷改宅,過去則曾經買賣過9戶,其中7戶投資、2戶自用。圖:邱珮文/攝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公佈她與丈夫1995年到2013年財產申報表。圖:邱珮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