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中石化安順廠址遭戴奧辛污染案,歷經7年多的訴訟後,7日下午5時,台南地院一審宣判,329位受害居民除了25人因程序不合被駁回請求,其餘304人均獲得賠償,另由於審理期間有38位居民過世,所以改由繼承人承受訴訟,中石化與經濟部要連帶賠償受害居民總金額共1億6817萬元,但由於受害居民認為,距離他們求償的3億4000多萬元仍有段距離,將研議是否上訴。

位於台南市安南區的中石化安順廠,前身為台鹼安順廠,早年因利用水銀電解法電解食鹽水來製造鹼氯,導致周邊環境遭受汞汙染;此外,製造農藥、除草劑及木材防腐劑的五氯酚鈉時,會產生戴奧辛,而廠區存放的五氯酚鈉長期受到雨水沖刷,讓廠區土壤及地下水遭到五氯酚及戴奧辛污染,導致中石化安順廠區一帶同時存在戴奧辛及汞等不同污染物,2003年學者發現附近魚蝦體內的汞、戴奧辛都超標,當地居民長期捕食魚蝦為生,體內也有過量的戴奧辛。於是,受害居民於2008年對中石化、經濟部與南市府提出國賠與民事侵權賠償3億4千多萬元。

台南地院7日下午5點宣判,法官認定經濟部、中石化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賠1億6817萬元。中石化戴奧辛污染自救會會長林吉進帶領多名居民一起到庭聆判,雖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並聲稱司法還給他們公道,但仍認為賠償金額未臻理想,將召開說明會尋求329名原告的意見。自救會強調,此案係因政府隱瞞汙染所致,因此,他們還在法院門口高喊,「徹底整治、總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