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相菅直人控告現任日相安倍晉三損害名譽官司案,東京地方法院3日開庭審理,結果駁回菅直人的提告。菅直人不服判決,認為法官判決理論矛盾;安倍方面則聲稱「這是真正的勝利」。

菅直人是因安倍於2011年5月20日在個人電子雜誌上批評他處理福島第一核電廠核災不當,讓他名譽受損,一狀告上法院。

2011年311東日本大震災,造成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核災,隨後進行冷卻核爐的作業。安倍在個人電子雜誌寫道:「3月12日灌海水的指示被說成是菅首相唯一的英明判斷,其實,因菅首相的指示,停止了灌水。為了隱匿真相,菅首相的心腹向媒體放話說,灌水是菅首相的英明判斷。」

安倍還寫道:「好不容易才開始灌注海水,卻停灌,這竟然是菅首相下令的」、「菅首相應該為自己的誤判及謊言,向人們道歉並立刻下台」。

菅直人表示,他根本沒有下令停止灌水,且核電廠也沒有中斷灌水,安倍所言不實,害得他名譽受損。2013年7月,菅直人向法院提告,要求安倍登報致歉,並索賠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95萬元)。

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所長吉田昌郎當時也曾表示,他獨自決定持續灌海水冷卻核爐,灌海水作業沒中斷過。

法官永谷今天在判決時表示,安倍在個人電子雜誌中的內容重要的部分所言屬實。法官根據政府、國會的各項有關福島第一核電廠核災的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後認為,菅直人當時的做為有可能變得迫使東京電力公司不得不停止對核爐灌海水。

法官永谷還指出,電子雜誌的內容是在處理核災的詳細內容曝光之前所推出的,追究當時的首相菅直人的政治責任一事具公益性。因此,判決駁回菅直人的提告。

(圖片來源:美聯社、路透社合成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