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30日正式推出「消費提振措施」促進國內消費,針對外界有「不如發消費券」的聲音,行政院長毛治國強調,發消費券的程序冗長,而且發消費券等同發現金,民眾只拿消費券做日常開支,並沒有增加新的消費,效果不高。國發會主委杜紫軍也說,消費提振措施的總體效果當然比消費券大。

針對外界將這次的消費提振措施跟馬政府曾發過的消費券做比較,毛治國指出,過去消費券發了800多億,必須要先通過立法院的特別預算程序,程序十分冗長。

毛治國認為,發消費券相當於發現金, 民眾會拿來做日常開支,並沒有增加新的消費,只是替代平常花的現金,效果不高,這次政府才針對特定領域提供補助,盼達到多重目標。

杜紫軍也說明,這次措施對GDP的貢獻約154億元,消費券過去對國內經濟的成長貢獻約363億,因此,這次措施的效果接近消費券的一半,但這只算政府投入的預算部份,民間搭配的促銷措施,及民間補貼的部份都沒算在內。

對於為何新措施的效果會比消費券佳?杜紫軍解釋,2009年發的消費券,是全民發放的效果,當時的經濟情況比現在更嚴峻,才用全民發放來帶動社會消費,使用範圍廣泛,但所帶動的效應沒有像這次所採取的方法這麼高,民眾可能買4千元的東西,來用掉3600元的消費券,且政府需要編預算支應,但帶動的消費有一定效果。

杜紫軍強調,但這次針對特定項目,例如節能冰箱一台2萬多,補助後,民眾可能還是要付2萬多元,帶來的效果就是10倍,總體效果當然比消費券大。他也重申,這次的新措施完全沒舉債,只運用政府的年度預算、基金預算及第二預備金完成。

至於後續是否會提出新的措施刺激消費?杜紫軍說,會觀察第4季的經濟及消費狀況,再考慮是否要有其他的作法。

針對GDP增加154億到底相當於GDP成長多少?杜紫軍說,GDP總額大概15兆元,因此,大概是GDP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