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衛生局抽驗108件早餐店裡各式漢堡肉,經DNA檢驗,除了素肉沒摻葷之外,其他的各式肉品,有4成以上都摻了別種肉。不過,食藥署5日質疑,這也可能是早餐店用同一塊鐵板煎不同肉品的緣故,目前還無法確定是不是刻意混摻,已要求衛生局在1週內釐清。

針對早餐店的漢堡肉,南市衛生局人員到80多家早餐店購買108件漢堡肉,檢驗後,卻發現有4成都混摻了其他肉品。南市副局長黃文正5日上午表示,這份稽查是9月底在衛福部科技研討會中發表,不是正式的稽查結果,所以不清楚業者是否為刻意添加。

根據檢驗結果,早餐店的60件生豬肉漢堡排中有28件含有雞肉,9件雞排中有4件摻豬,6件牛肉則有1件含豬,混摻率約有4成;而25件漢堡熟食中,也有14件不純。

針對衛生局的檢驗結果,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指出,因為台南市的檢驗方法只能定性,無法定量,所以不確定是否為業者刻意混摻,還是因為使用同一塊鐵板煎肉,才在肉排上驗出不同肉品的成份。

劉芳銘說,若是生肉排混摻,包裝上卻沒標示,就涉標示不實,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到400萬;若是同一生產線交叉污染,則需限期改善,否則也可開罰6萬到2億。

為了釐清早餐店的混肉情形,劉芳銘表示,食藥署已指示南市衛生局進一步調查,若是業者刻意混摻,食藥署會再擴大調查。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