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大統10多億罰鍰免繳後,同樣混油的富味鄉遭開罰4.6億又被撤銷處份,讓不少民眾大罵政府是在「玩假的」。對此,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康照洲11日受訪時無奈表示,他也覺得這明明是摻偽假冒,為什麼會被判標示不符?但也只能尊重中央訴願審議委員會的判定。

富味香自2011年6月起將進口之「棉籽油」精煉添加使用於國內銷售的24項香油或麻油等產品調合用油中,遭衛生局合併處罰鍰780萬元;而衛生局認為此案有摻偽假冒情事,就該公司財務報表估算不法利益所得,處該公司罰鍰4.6億元。

但中央訴願審議委員會於8月28日認定,對富味香的原處分不適當,富味香不屬摻偽假冒,故決定撤銷原處分,最後全案只以「規避稽查」和「標示不實」裁罰780萬元。。

對此,康照洲接受新頭殼記者訪問時解釋,在當時所有的行為,衛生單位或行政單位可以針對業者每一項行為做處分,但是,最終的判定是否被法院或行政協調所接受,那是另外一件事,到最後,大家會覺得好像沒有罰,其實不是沒有罰,它還有刑罰,以及一開始的行政罰鍰780萬。只是不法利得的罰鍰部份需要精算,還需要訴願會同意有這樣的行為才行。

康照洲指出,也有其他意見表示,因為食安事件發生太多,處分愈來愈高,金額高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法官在判定時,會覺得其實沒有那麼嚴重,但罰鍰起跳金額就那麼高,「這實在也很難判」。所以在法令之下,交由法官斷定這是標示不符還是摻偽假冒,摻偽假冒一罰就罰很高。

針對此次富味鄉也逃過高額罰鍰,康照洲無奈地說,行政處分跟檢方的訴求、法官的判定、訴願會會不會接受等,這4方的認定確實不是想像中的那麼單純,「我也覺得說這明明是摻偽假冒,為什麼會判定是標示不符?」但因為摻偽假冒的罰鍰起跳太高,所以有不同思維的判定,「我們也只能尊重」。

除了台灣,康照洲也舉出國外的類似情況,例如美國就有不成文的規定,如果業者的犯意純粹是在經濟利益上,就判定為摻偽假冒,但有些像是原本不穩定的油,加了棉籽油就變穩定,廠商加了10%沒有誠實標示,可能就變成是標示不實。美國是慢慢用案例來規範,否則的確是會混淆。

康照洲坦言,這已經不是第1次了,大統也是這樣,所以行政院長毛治國也滿關切此事,因為這樣會讓民眾覺得「政府你到底在幹嘛、中央跟地方又在打架」之類的意見,但其實就是認定的問題。他苦笑指出「原則上我們還是尊重委員會」,但檢方還能抗告,一切就看之後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