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25日上午接見司法團體時,抨擊司法院目前推動的「觀審制」,是2011年司法院所獨創的,與許多法治國家原則及精神抵觸。至於民間呼籲未來在總統府底下設立常設的司法改革委員會,蔡英文並沒當場允諾,而是承諾未來將由總統親自領導司法改革。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及民間司改會等4個民間司法團體25日拜會蔡英文,他們也先於18日對外公布3個主要訴求,分別是:

一、總統候選人提出的政策白皮書,應有具體司法改革之方向;

二、總統候選人當選後,應立即於總統府設置全國性、常設性的司法改革委員會;

三、此一委員會主要應由人民參與組成,實際推動後續司法改革,而非僅為協調之機制。

不過,對於是否在總統府底下常設司改會,民進黨方面並沒有立刻允諾。智庫司改小組召集人許志雄表示,1999年李登輝總統「居於某種考量」沒有答應親自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而是由司法院召開。不過,也因此在會議後結論的整合、統合力道上打了折扣,因為沒有常設機構推動會議結論,每個機關態度消極、積極也不一樣,甚至有的機關立場不一樣,而有掣肘的現象發生。

許志雄表示,他們原則上認同設置常設性的改革機制,但這次沒有直接寫在蔡英文的政策裡,主要是考慮到台灣的憲政體制屬於雙首長制,無法如內閣制或總統制國家一樣直接設立在內閣裡或總統府下;又加上五權憲法的複雜性,因此,這個常設機制如何形成,最好是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後形成共識,以避免不必要的聯想。

而蔡英文最後在致詞時也承諾,當選總統後,將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她強調,由總統親自領導的司法改革,確保它能夠加速推動。因為,「司法體系不會自動改革,必須有足夠的政治推力,才有改革的可能」,司法改革業務橫跨各院、各部會,由總統出面主持,才能據以推動,加快改革的腳步。至於常設性的司法改革委員會,未來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也有必要加以討論,設計出一個可持續推動司法改革的機制。

同時,蔡英文也提出其他5個司法改革重點。第1,要提升司法人員的素質與操守,檢討現行的進場和退場機制。在「退場機制」部份,蔡英文強調,司法人員的品德操守不佳、未堅守公正性、公平性與獨立性、裁判品質及效率低落、審判及起訴標準因人而異,以及濫行簽結、起訴及上訴等等。這些枉法裁判及濫用權力的真相及責任,不但必須釐清;未來更要持續檢討《法官法》中,有關不適任司法官的淘汰退場機制,以確實達到監督防腐及淘汰目標。

蔡英文強調,第2,要強化對人權的保障。在許多社會矚目的案件中,司法人員並沒有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的原則,造成輿論未審先判,甚至導致審判不公,傷害當事人的名譽及信用。所以,要不斷加強執法人員的人權素養及法治觀念,落實對憲法及兩公約精神的實踐。

蔡英文表示,第3,要提升科學辦案能力,提升司法審判的可信度。對於冤錯的案件,她也主張設立客觀中立的刑事覆審機關,專職審查案件是否有重啟審判的必要,讓更多無辜被告能夠獲得公平審判的機會。

蔡英文表示,她的第4個司法改革重點,是「司法民主化」。她說,司法院在2011年所獨創「觀審制」,與許多法治國家的原則及精神相牴觸。在這個制度下,人民欠缺實際參與決定的權力,並沒有辦法達到「司法民主化」的目的。

她強調,為了建立屬於人民的法院,應該藉由擴大民間參與,來討論國民參與司法權的行使方式。但台灣到底該採取「陪審制」、「參審制」或其他模式,未來都應該在「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中,詳盡、完整的討論,找出最適合台灣國情及人民的制度。

蔡英文表示,她的第5個司改重點主張,是建立人民友善的司法環境。司法攸關國民生活價值及正義的實踐,它應該是對人民友善的,不應該是冰冷而陌生。對一個司法制度,用一個現代的講法來說,司法的體系應該是user friendly,人民要覺得它是一個即時、有效的救濟跟保護的機制,不是遠遠的、很難使用的機制。

蔡英文表示,因此,政府有責任連結各種社會資源,建立一個便於人民使用司法資源的管道。也應該透過淺顯易懂的方法,讓人民了解法律及法庭運作,以及司法救濟的管道和資源,這樣當人民基本權利受到侵害時,才可以很快地得到救濟的機會。我們同樣都是法律人,司法也要讓我們自己的表達、自己的語言是淺顯易懂的,讓人民可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