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3日在美國CSIS演講時談到,「在當選總統後,我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If elected President, I will push for the peaceful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cross-strait rel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will of the Taiwanese people and the existing ROC constitutional order.)這應該是她4/15被民進黨提名後,對於所謂的「現狀」解釋最清楚的一次,也就是「現狀」至少包括所謂「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

蔡英文這一個兩岸政策,在路數上接近謝長廷的「憲法共識」、「憲法各表」。相較於4年前,她自創的「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在統獨光譜上,這次所謂「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無疑是往統的那一邊移動。

想要替蔡英文辯護,說她沒有往統的一邊移動的人,當然可以把憲政體制的內涵說成,總統的職權、政府體制、修憲與公投的程序等等。說這是一套程序、一個民主的制度來決定台灣的未來等等。但當蔡英文用的詞彙是「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談的範疇是兩岸關係時,核心的問題就是這個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在蔡英文的認知裡,到底有沒有一個中國的意涵?

如果講的是「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無疑地,那就是「一個中國」憲法。如果是按照「增修條文」來講,他的前言「因應國家統一前」,那起碼是「未來一中」或「現在不否定一中」的分裂國家狀態。

要看破政治人物的文字遊戲其實沒那麼難。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全中國98%的人口,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只承認「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台灣到底要離這個「一中」多遠?

台灣如果無條件地擁抱「一中」,那台海議題就是中國的內政議題,美國對台的軍售、防衛承諾,就是干涉內政。

還有一種講法就是兩蔣時代的「漢賊不兩立」,這個「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後來演變出來的「一中各表」,也屬於這個範疇,僅是把「不兩立」改成「兩立」,但中華民國還是「漢」,不再罵對方是「賊」;而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則是「賊來漢走」,帶國旗「歡迎」陳雲林的人民,都要被警察「拍肩問候」。

至於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基本論調是延續台獨黨綱的「一中一台」定位。只不過在處理「中華民國」議題,在國號上做出有條件妥協,也就是「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還是強調互不隸屬。換句話,當時的民進黨僅是在處理國號時,接受了「中華民國」這四個字,可不代表會接受整個中華民國體制,更沒有說要以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來定位兩岸關係。

沒錯,台灣作為中國的鄰居,「離中國太近,離上帝太遠」,一定得跟中國在一定程度上虛以委蛇。而想要當總統的人,也得給中國一個不好打台灣的藉口。即便是已故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談到「中華民國」時也說,這就像一頂帽子,雨天時戴起來,天晴了就拿下來。

2000年時,總統陳水扁提「四不一沒有」,強調沒有兩國論入憲、更改國號等議題。充其量,陳水扁頂多只是承諾「不獨」,也沒有說要向統靠近一步;但這次蔡英文在談論兩岸關係時,用上了「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想避談憲法到底有沒有一中,恐怕就很難。

也許有人會說,中華民國憲法本就存在台灣,就在約束台灣的憲政秩序,為什麼蔡英文不能談?這樣講,有些對、也有些錯。對的地方是,她選的是中華民國總統,宣誓時也會稱呼自己是中華民國總統。但到底要整天提我是中華民國總統,或多講台灣總統,那就是政治智慧的問題了。

錯的地方呢?別說這部憲法的領土範圍跟現實差距過大,就連政治性不高的「基本國策」,也有多達半數以上的條文不符合台灣現狀。為什麼中國人民已經不想要的憲法,說丟就丟,沒有參與制訂的台灣人民卻要主動接受呢?

同樣地,增修條文裡有關於「國家統一前」的文字,是制訂於1991年,那時萬年國代比例超過3/4,台灣國會還沒改選。為什麼已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的台灣,即使現實上沒辦法立即改變這個不合理的現象,頂多是默默的不說話,憑什麼要台灣人民主動去承認這個荒謬的憲政秩序呢?

蔡英文說,她不是到美國接受面試。但不是面試卻交了一份令人驚訝的答案卷。而當多數國際法學者都認為這個現行的憲政秩序是含有「一個中國」意涵時,蔡英文有必要交代她的「中華民國現行憲政秩序」是不是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