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選舉權年齡由「滿20歲」調降至「滿18歲」的公職選舉法修正案,本月2日將交由眾議院一個特別委員會決議,接著於6月4日在眾議院院會進行表決,6月中旬由參議院表決後,於6月下旬公布,2016年6月下旬正式施行,趕上預定明年7月舉行的參議院改選首度實施。估計將有約240萬名18至19歲的未成年者,可望擁有投票權

這是日本選舉權最低年齡自1954年以來的最大變革,日本在1954年制定新憲法時,首次降低選舉權年齡,由25歲降至現行的20歲,此次再降至18歲。

不過,評論者指出,此舉對日本選舉生態的衝擊並不會十分強烈。在降低選舉權年齡之後,30歲以下選民占總選民人數的比例14.3%,仍不及10年前的14.8%,顯示出日本人口老化之快速。

此外,年輕人投票率偏低也是原因。最近日本幾次選舉,20世代的年輕人投票率平均為40%,遠低於60歲世代的78%。這意味著,在老人政治當道之下,年輕人的政治心聲恐怕還是很難被聽見。

日本包括自民、民主、公明、維新等6個朝野政黨,於3月5日向眾院再次提交「公職選舉法」修正案,內容是把現行的選舉權年齡限制從滿20歲下調至滿18歲。該修正案在本屆國會上獲得通過已成定局。這6個政黨還同意隨著選舉權年齡下調,修憲所必須的國民投票的投票年齡也下調至滿18歲,今後還將為修改「國民投票法」展開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