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南市勞資事務基金會是全國第一個由政府輔導、以財團法人型態籌組處理勞資爭議的民間中介團體,1992年成立迄今已成功調解數萬件勞資爭議案,包括重大的東陽針織關廠勞資爭議,近來卻出現調解案件銳減,員工發不出薪水的窘境,6月3日董監事將開會討論基金會解散問題。基金會人員說,「主要是勞工局打壓,不但取消補助,也不轉介調解案到基金會。」

台南市勞資事務基金會董事長鄭昭明無奈地說,董監事會召開在即,董事們多表示,基金會出錢出力為社會做事,化解勞資之間的衝突,如果市府真的不重視,真的撐不下去,自然要解散。更有董事直言,「我們幫政府做那麼多事,人要有尊嚴,如果市府不支持,也不用再去求他們,直接解散就好了。」

鄭昭明並指出,如果事情再無轉機,也只能關門了。基金會的董監事都是企業界代表和學者、專家,少了一個頭銜,根本沒有影響,重要的是未來台南的勞資爭議將不再有中立的民間勞資中介團體可以服務,只能靠市府勞工局派勞資調解員處理,如果勞資一方質疑市府「球員兼裁判」,恐非市民之福。「單單台北市就有3個民間勞資中介團體,台南市竟連一個團體都快沒有了!」

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對此表示,其實勞資事務基金會的主管機關是勞動部,勞資調解主要是由獨立的勞資調解員負責,調解員由勞工局協助訓練,勞工本身具有選擇的權力,可選擇勞工局或勞資事務基金會指派的調解員,若缺少相關團體,勞資調解工作一樣可以推動。況且,勞工局也曾建議該基金會在勞工局設置服務據點受理勞工登記,而勞資調解案件若由勞工局承接,市府必須編列預算,民間團體接案,則由勞動部補助,市府反而省錢,市府何來打壓的理由?

鄭昭明說明指出,1987年國家解除戒嚴後,勞工權利意識提高,1943年修正公布的勞資爭議處理法因長期未修正,不適合實際需要,勞資爭議案件頻傳,勞工團體抗爭行為發生,均仰賴政府介入,政府常被誤認為執行者兼裁判,因而積極思考仿效歐美日等國家,藉由民間中介團體來協助處理勞資爭議,促進勞資關係的平衡與和諧,並於1992年輔導成立台南市勞資事務基金會,成為全國第一個財團法人型態籌組處理勞資爭議的民間中介團體,以公正第三人的立場,解決大台南地區的勞資爭議。

他並強調,基金會成立後協處台南縣市勞資爭議案達數萬件,尤以2009年面臨全國性景氣蕭條的關廠、無薪假風波等事件,全年協調案件更高達1750件,並維持高和解率,多年來屢獲主管機關肯定表揚。然而台南縣市合併之後,市府取消對基金會的補助,也未主動轉介到勞工局陳情的勞工到基金會申請調解,導致基金會從原本一年承接1100餘件至1700餘件調解案,一下子銳減到100至200餘件,補助金也大幅減少,現在連員工薪水都付不出來,才會面臨關門命運。

該基金會1992年成立迄今已調解上萬件勞資爭議案。圖為基金會出版的刊物。圖:黃博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