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4日公布201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連續假期共有7個,總放假日數共116日。其中,春節假期將有9天,清明節、端午節及中秋節都是4天。

人事行政總處指出,往年對於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遇到星期二、四,只有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端午節及中秋節有調整放假的規範,但去年「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修正後,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只要遇到星期二、四將一律調整放假,並依第5點規定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上班

而根據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包含1月1日到1月3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2月6日至2月14日、228和平紀念日2月27日至2月29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2日至4月5日、端午節6月9日至6月12日、中秋節9月15日至9月18日及國慶日10月8日至10月10日等7個連續假期。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之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而民間企業人員之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