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主席兼新北市長朱立倫申請於5月2日至4日訪中,移民署聯合審查小組29日開會決議放行。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長張素紅會後受訪表示,朱立倫的相關行程待核發許可函至所屬機關後,也會公告在網站上,移民署的審查標準與其他縣市長一致。

朱立倫赴中的申請事由,對於「國共論壇」、「朱習會」隻字不提,引發質疑,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長張素紅指出,申請書只寫到北京參加交流與座談,並參加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其他並沒有提及。

她強調,移民署針對所有申請者行程資料的審查,並不會要求到非常細的細節。她也建議外界可以上移民署官網,去看看賴清德、陳菊等其他縣市長以往的計劃書行程表怎麼寫,「我們都是一致的標準。」

張素紅指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4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政務人員等進入大陸地區,須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陸委會審查許可。

她說,經過聯審會議討論,朱立倫符合「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4款:「經所屬機關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決議許可朱立倫赴中。而內政部核發許可函的同時,也會載明相關規定,提醒朱立倫未經陸委會授權或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與大陸地區簽署協議或有合作行為、締結聯盟,

張素紅表示,待許可函核發後,也會將朱立倫的相關行程、內容公告在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