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今(20)日公布媒體勞檢結果,《蘋果日報》因「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等8違規項目並列違規數量最高。蘋果日報工會對此表示,資方雖與工會簽署「編輯室公約」與「團體協約」,公司也自豪待遇與福利普遍高於業界水準,但不代表資方可「利用」員工責任心,以一份薪水「吃到飽」形式,讓勞工無限制、無限量提供勞務。

台北市勞動局今日公布日前針對34家設於北市境內媒體勞動檢查結果,媒體業者違反《勞基法》的最常見項目為「禁止申報加班以至於未給付加班費或補休」,比例高達79.4%;在「未設置上下班打卡出勤記錄」上媒體違法比例高達76.5%、「每日工時達12小時以上」違法比例則高達70.6%。

根據勞檢報告,34家業者都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其中,香港商蘋果日報台灣分公司(《蘋果日報》)、自由時報公司、工商財經數位公司,以及中天電視公司等4家,均有8項違規,為最多違規的業者。

《蘋果日報》違規項目包括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延長工作時間未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或每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46小時)、使勞工於休假日出勤未加給工資等。

對於勞檢結果,《蘋果日報》工會隨即發出聲明回應指出,在受檢的34家電子及平面媒體中,《蘋果日報》是違法項目最多的媒體業者之一,工會對此表達深切遺憾。對於資方違法狀況嚴重,工會除表達譴責外,也為監督不周、讓會員權益受損,向全體會員致歉。《蘋果日報》工會表示,工會成立以來,面對資方違反勞動法令的情況,不斷以口頭或書面公文形式提醒並要求資方改進,從勞檢結果證明,資方改善進度與成效不彰。

《蘋果日報》工會指出,資方雖已與工會簽署「編輯室公約」與「團體協約」,資方也自豪認為《蘋果日報》待遇與福利普遍高於業界水準,但這不代表資方可以「利用」員工的責任心,以一份薪水「吃到飽」形式,讓勞工無限制、無限量提供勞務。

《蘋果日報》工會表示,專案勞檢之後,《蘋果日報》資方已向工會表明,將研擬依法置備出勤紀錄,並據此計算加班時數並發給加班費,工會對此表達肯定外,也將會持續監督與協商。該工會也呼籲,資方這次務必切實合法,避免勞動檢查複檢時再度遭罰,損及公司企業形象,影響員工向心力與工作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