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日本舉行的眾議院國會大選,由於選舉區劃分造成「票票不等值」,最大差距甚至達到2.13倍。日本廣島高等法院24日上午宣判,認定該選舉違反憲法所追求的投票價值平等,以達「違憲狀態」,但並未認定選舉無效。

目前日本已有名古屋、大阪、廣島等3高院判決宣告「違憲狀態」;只有19日最先宣判的東京高院判定「合憲」,而律師已於今天對此判決提起上訴。

根據日本放送協會NHK於24日上午報導,去年12月眾議院選舉結束後,律師團體在全國所有的小選區提起選舉無效之訴,理由是選區劃分造成「票票不等值」(日:1票の格差),最大差距達到2.13倍之多,已經違反憲法所保障的投票價值平等。

廣島高等法院審判長野々上友之(NONOGAMI, Tomoyuki)24日對於廣島縣、山口縣等所有小選區為對象所提出的選舉無效之訴作出判決,認定「票票不等值」違反了憲法上所追求的投票價值平等,已達「違憲狀態」。但是另一方面,也還不能說已經到達完全違反憲法的程度,所以無法認定選舉無效。

廣島高等法院是繼名古屋高院、大阪高院之後,第3例針對去年12月眾議院選舉,認定已達「違憲狀態」的判決。

根據NHK之前報導,4天前(3月20日),名古屋高等法院審判長揖斐潔(IBI, Kiyoshi)針對愛知、岐阜、三重等3縣的小選舉區為對象提出的選舉無效訴訟,同樣認定已達「違憲狀態」,但駁回選舉無效的訴求。

揖斐審判長在判決中公開心證:「去年的選舉,雖然採取了所謂『0增5減』方案(也就是在山梨縣、福井縣、德島縣、高知縣、佐賀縣等5個縣分別減少1席的方案),但是並沒有解決結構性的問題,還是處於違反憲法所追求投票價值平等的狀態」,因此認定本案處於「違憲狀態」。

另一方面,揖斐審判長則指出:「眾議院議長之下已經設置了調查會討論票票不等值的問題,因此不能認定國會已經逸脫了所賦與的國會裁量權的範圍」,所以不能說已經達到「憲法違反」的程度,從而駁回選舉無效之訴。

而昨天(3月23日),大阪高等法院審判長志田博文(SHIDA, Hirofumi)也針對關西2府4縣的48個選舉區做出相同的判決,他認為:「本案選舉區不包含在『0增5減』方案之內,還是維持以前的民意代表定額,因此不能說已經解決了結構的問題,票票不等值最大差距超過了2倍」,因此認定本案處於「違憲狀態」。

但另一方面,志田審判長認為國會已經正在檢討改正票票不等值的問題,因此不能說是違反憲法,所以無法認定選舉無效。

而在這一片「違憲狀態」的判決中,只有率先做出判決的東京高等法院在19日做出「合憲判決」。

根據日本《產經新聞》24日報導,東京高等法院認為,因為「0增5減」方案的實施,使得去年選舉區的劃分「沒有憲法違反的狀態」,並做出評價認為國會努力改正票票不等值的狀態是「妥當的」。提出訴訟的律師已於今日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去年眾議院大選後,日本有2個律師團體向全國14個高院、高分院提起共計17起訴訟,要求全國295個選舉區全部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