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將偵辦高雄氣爆案過程集結出書「高雄大氣爆偵辦實錄」,為這起災難的偵辦過程和歷史,留下紀錄。

高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傷者數百人,高雄地檢署為釐清案情,動員29名檢察官,連同參與的檢察事務官、書記官、法醫、警察局偵查隊長等,偵辦人力超過上百人,經過140天密集偵查氣爆事件,訊問多達500多人,最終起訴被告12人。

檢察長蔡瑞宗表示,社會上仍有人對於偵辦結果不滿,但就法論法,被告所觸犯最重的就是業務過失致死,「法律就是這樣」。蔡瑞宗希望,法規不足之處由立法機構補足。

蔡瑞宗在書中開宗明義的說,高雄氣爆不是故意,而是一連串失誤所造成的災難,在偵辦過程中遇到很多問題,包括協力支援調度、管線開挖鑑定、專業諮詢、以及相關法規不足等,留下的偵辦實錄,可供未來借鏡。

高雄氣爆103年12月18日偵查終結,起訴被告12人,包括李長榮化工6人(以董事長李謀偉為首)、華運倉儲3人、以及高市府基層員工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