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務部推薦前美麗島軍法大審起訴被告的少尉軍法官林輝煌出任大法官,台灣真相民間與和解促進會執行長葉虹靈今(13)日痛批,法務部此舉不符合正義之基本精神,也傷害台灣的民主文化。台灣的民主成就奠基在無數人的血淚犧牲之上,曾經參與政治迫害、造就這些苦難,至今未曾公開表達過自省的林輝煌,並不適宜擔此重任。

擔任司法官學院院長職務長達15年的林輝煌,被法務部向總統推薦為大法官,引發人權團體譁然。包括真相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權會、民主平台、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廢死聯盟與澄社共同發表聲明表達抗議。

由於林在1980年美麗島大審時,擔任軍事檢察官,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等8人,並於起訴書中稱美麗島雜誌社「以合法掩護非法,假借爭人權、爭民主、爭自由等口號,發表偏激言論,詆毀政府,分化團結,並故意滋事,製造衝突事件,『長程與短程奪權計畫』兼施,以遂其非法顛覆政府目的。」

而且在言詞辯論庭上,林輝煌以公訴人身份自陳公正無私,起訴書所載均為事實。他強調,政治並非不能改革,但必須循民主政治的常軌,民主政治的改革應以數人頭的方式進行,而非打破人頭。

民間團體認為,林輝煌在該案審判程序中扮演的角色,附和國民黨威權統治的需要,以軍事審判鞏固威權統治基礎,不但未能堅守憲法明文規定,保障人民有參與政治的基本權利,有集會遊行的自由,更積極戕害台灣人民追求民主的意願。

葉虹靈指出,台灣過去的轉型正義工作多僅以「受害者為中心」,關於美麗島事件的記憶,社會流傳的是反對運動精英不屈的身影,但端坐法庭上的軍法官、軍事檢察官的角色則鮮少被討論。台灣社會沒有機會看到這些軍法官,說明當年他們在加害體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積極主動承擔?是接受分派任務沒有拒絕,或者是無法拒絕?僅是體制螺絲釘,唯命是從;或者面對民主浪潮,也曾動搖原來的黨國信念?

葉虹靈表示,過去大家總以為戒嚴時期這些軍法官都是奉命行事。但最近政大研究生謝孟達實證研究結果,卻發現不同的法官會有不同的判決。謝孟達的碩士論文指出,1949-1981年期間因政治案遭判死刑者共有811人,他透過審判書統計,共由128位法官做出判決;以隸屬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者為多,共判處666人死刑。6名法官各判處超過100人的死刑,其餘103名法官判死人數則各在10人以下。

此外,一位曾上過林輝煌課的檢察官也在臉書表示,聽到法務部要推薦林輝煌當大法官,「覺得有點難過,還出一身冷汗。」他還說,「永遠也忘不了,林院長在我大三刑事訴訟法的第一堂課時,跟所有同學說『你們知道我是誰嗎?我是美麗島事件的起訴檢察官』,那種依然意氣風發的樣子。」

他說,「一個曾經是威權時代壓迫民主運動的加害人,適合在經過多年之後,搖身一變,成為憲法的守護者嗎?想到這,我就冒出一身冷汗」。

葉虹靈表示,台灣的民主成就奠基在無數人的血淚犧牲之上。曾經參與政治迫害、造就這些苦難,至今未曾公開表達過自省的林輝煌,並不適宜擔此重任。他們呼籲審薦小組與馬總統,應該思考此舉對台灣民主、法治與轉型正義產生的負面意義,不予提名。更期待司法界徹底反省威權統治的遺害,才有可能真正化身為人民權利的守護者。